毛集实验区•风俗人情
第一章•风 俗
第一节•岁时习俗
一、春节
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俗称“过年”。节前不论穷家富户,各凭财力及早购置年货。有的还添制家具,制作新衣。年前三五天,“家家刀案响,户户炊烟升”——炸、炒、蒸、煮,赶制菜肴,以备节日食用。春节前,家家洗衣洗被,户户室内扫尘,人人剃头洗澡,干干净净过春节。三天过年期间,亲朋好友,相互拜年,晚辈给长辈拜年,见面互道“恭喜发财”、互致“春节好”,还有互相请吃“年酒”的。旧时过年禁忌甚多,三天内不动针线,不动刀剪,不扫地,不泼水,不得打碎器皿。饭前要燃放鞭炮、烧香磕头。因为过年禁忌干活,有些人口众多的大家庭,兄弟姐妹、姑嫂叔嫂之间掷骰子、推牌九、打麻将、玩纸牌、寻求娱乐。年初三“送年”,农村要将除夕前插房檐下的“封门纸”取下烧掉,有“三天烧掉封门纸,各奔各的‘旧营生’之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机关、企事业单位放假三天,文化部门在街道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年初一由村里牵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敲锣打鼓送年画,给军烈属和复员军人拜年,机关单位、领导干部慰问离退休干部及节日期间坚持上班的职工,带有浓厚迷信色彩的习俗多数废除。
二、元宵节
农历正月十五是元宵节,又称“上元节”。晚上又称“元夜”“元宵”。境内集镇乡村有玩灯的习俗,又称“灯节”,新中国成立前全区有花鼓灯18班,狮子灯11班,龙灯4班,马戏灯2班,小车灯4班,旱船灯3班。元宵节期间,大玩3天,互相竞逐,各逞技艺,热闹非凡,故有“正月十五大似年”的说法。有些地方还有元宵之夜赛灯的习俗,家家户户悬灯门前,形式各异,名称繁多,如红绸宫灯,刺猬灯、多角灯、小兔灯、走马灯……五光十彩,引人入胜。旧时妇女不能在娘家过节,不得看娘家灯。俗话有“十五不过十六过”,正月十六娘家要接女儿回家省亲。元宵节的食品安排是丰盛的,但其特点是晚上总要吃汤圆,寓意团团圆圆。
三、二月二
农历二月初二,相传为“祭龙”之日。俗话说:“二月二龙抬头”,象征气候开始转暖,万物复苏。这天拂晓,农家在院内院外,屋前屋后用草木灰画圆圈,为粮食圈底,寓意“五谷丰登”。民间尚有“炒虫”吃扁食(饺子)之说,传有“二月二敲梁头,蝎子死在梁里头”;“二月二敲瓢杈,十窝老鼠九窝瞎”;“二月二敲篱笆,蝎子不叮小娃娃”等消灾降福的谚语。
四、清明节
每年农历三月五日左右为清明节,是万物萌生、春意盎然的仲春时节。清明祭祖风日久不衰。每逢节日,携儿带女的人群遍及乡村野外各自祖坟地,给祖坟添培新土、焚化纸箔、爆竹轰鸣。清明早晨门前插柳,相传黄巢起义以戴柳为号,此俗相沿至今。谚语:“清明要晴,谷雨要淋”。“清明晒死柳,馍馍噎死狗”,都是当年午季丰收的象征。清明节前一天是寒食节,为纪念春秋时晋国介子推烧死绵山之日,这天不上坟、不动火、吃冷食。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党员干部祭扫烈士墓,重温入党誓词,缅怀英烈寄托哀思,不忘历史,发扬革命前辈精神。学校组织学生春游,赋予了新的内容。
五、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为端午节,又叫端阳节。相传为爱国诗人楚国三闾大夫屈原投江纪念日。这天,庭院洒灰、门前插艾(艾虎),以禁鬼魔,故有联曰:“艾叶如旗招百福,菖蒲似剑斩千妖”。据传:屈原投汨罗江死后,尸体打捞无果,当地人们为不让鱼龟吃屈原尸体,就满江面投掷糖糕、粽子给鱼吃。李时珍《本草纲目》载:“角黍,俗作粽。今俗五月五日,以为节物相馈送。或言为祭屈原,作此投江,以饲蛟龙也”。喝雄黄酒挂香荷包是习俗。香荷包形状多样,颜色各异,内装香草,儿童挂颈上,成人系腰间,并相互赠送。雄黄掺入酒中,制成雄黄酒,除供饮用外,还用来擦鼻孔、耳孔、肚脐,以防蛇、蝎等叮咬,系“驱五毒”之意。故有联曰:“艾可驱邪处处庆天中令节,粽能益智家家逢地腊祥光”。旧时,在淮河中也有龙舟竞渡之举,故有联曰:“龙舟竞渡,不忘楚风遗训,诗苑抒情,更忆屈子先贤”。新中国成立以后逐渐停止,其他习俗依旧。
六、盂兰节
农历七月十五日为盂兰节,又叫“中元节”“鬼节”。是旧时封建迷信色彩极为浓重的节日。凤台县城曾举办过盂兰会,还有在淮河上放荷花灯的活动。农村很少见闻。
七、中秋节
“中秋”一词最早见于《周礼》“中秋迫夜寒”。我国古代在每年庄稼收割的八月,人们都要举行祭月的仪式,以祈祷丰收。东汉《礼记》中言道:“天子春朝日,秋夕月”“夕月”即指当时帝王“秋天祭月”的一种特殊礼制。据史书记载,秦汉之前,帝王就有“春天祭日,秋天祭月的礼制”。魏、晋至唐代以来,皇亲国戚和达官显贵们逐渐将祭月礼制进一步深化,把“祭月”与“赏月”融为一体,每年月到“中秋”,帝王“对酒当歌”,骚人“吟诗作赋。”“安史之乱”以后,祭月之风迅速从官宦之家进入平常百姓家。
到北宋初年,朝廷正式设立中秋节。《宋史·太宗记》记载:“以八月十五为中秋节”和“中秋节食玩月羹”“民家争占酒楼玩月”等,已经描绘出中秋节的赏月情景。
近代每逢中秋之夜,明月当空,银光四射时,在门前置桌凳,摆设月饼、西瓜、石榴等敬天,炉内焚香,家人团聚赏月,闲话各种有关月亮的传奇。青少年则成群结队至空旷处打火把为戏,继之分散“摸秋”,能食的植物根块、果实均属猎取对象。最有趣者,传说中秋之夜摸来辣椒掰开擦眼可防眼疾,于是无知的少儿便效法,辣得泪水直流,令人捧腹。
八、重阳节
每年农历九月初九,是中国传统的重阳节。关于重阳节的来历,大致有以下三种说法。
一、据《续齐谐记》记述:汉代桓景随易学大师费长房游学多年。一天,费大师对徒弟讲,九月九日那天应系茱萸登高,桓景及家人因听从师言幸免于难,但未及撤离的家畜全部瘟疫而死亡。故每年九月九日外出登高,躲避灾难,相沿成习。
二、源于汉代的道学。道家奉为经典的《易经》中,把奇数视为阳数,偶数视为阴数,阳数中“九”又被视为“极阳”,九月九日是两个“极阳”相遇,所以称为“重阳”。阳又表示为刚,重阳是“二刚相逢”而相克,所以被视为“厄日”,登高和系茱萸,目的是“解厄”,重阳习俗由此而来。
三、源于公元前五世纪春秋战国时代的齐景公。九月初九的这天,他带了很多人登高山、爬城垣,感到秋高气爽、心旷神怡,于是认定是个吉日。以后,每年这天,他都要外出登高。后人仿之,形成习俗。
九、腊八
农历腊月初八为腊八节,相传是佛教始祖释迦牟尼的成道日。这天要吃“腊八饭”用黄米、大米、糯米、小米、菱角仁、栗仁、红土豆、枣泥8个品种合煮为粥。也有在粥里放些白菜、豆皮、豆腐、粉丝等的“腊八饭”,其味鲜美。俗语称“腊八粥”“腊八饭”,大人小孩都喜欢。“吃了腊八饭,就把年来办”。意味着春节将近,要办年货了,也兼有五谷丰登,庆祝丰收之意。
十、祭灶
祭祀灶君之日为祭灶,又称“小年”,境内历来有“军祭三、民祭四”之说。民间习俗:杀公鸡一只,去毛洗净,用红线缚正鸡头作仰昂状,意为快马。家家锅台摆上豆腐,稻草掺和绿豆、黄豆撒在锅台上当马料,这天灶前贴灶君牌位,上书“东厨司命灶君之神位”,家主焚香点烛,跪下磕头,送灶君上西天,并祷告“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好话多讲,坏事莫言”;“二十三日去,初一五更回”。年三十晚上五更接灶,到时同样焚香放炮,虔诚接迎。现今除杀鸡祭灶,其余自动废除。
十一、除夕
“年三十”是农历一年最后之夕,当地群众极其重视,一般中产以上人家,提前准备干鸡、腊鸭、咸肉等食品,以及香纸烛炮祭祀物品。
习俗繁多不胜枚举,主要习俗有:
①扫尘:腊月下旬即陆续清扫房笆、屋角、清刷家具、炊具;
②蒸馒头:腊月二十五六日开始,馒头种类有点红绿花色的大馒头(作为摆供的“供品”)包菜馒头,红枣馒头,实心馒头等,主要让妇女在春节期间休息,吃饭时加热即可。
③贴春联:年三十下午即忙着张贴,家具、农具也贴上词句适合的红纸小条或方形倒贴的“福”字,寓意福到了。
④烧香敬神:三十日晚,挑水时烧香放炮敬井龙王,家主往庙堂烧香敬神,家庭供桌上摆设各式贡品、燃烛、烧香、点亮长明灯、鸣炮、全家叩拜祖先。
⑤辞岁:晚饭后,点柏枝、烧木柴取暖守岁,家族“五服”内晚辈向尊长辞岁,以示祝福,长者给幼儿压岁钱。
⑥接灶神:除夕子夜(零点)鸣炮接灶至上天回奏归来,至此全部礼仪结束,方可入睡,次日早起迎接新的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20世纪50年代,传统节日虽盛行于民间,但封建迷信的礼仪,禁忌已大部分革除。
第二节•婚 嫁 习 俗
一、订婚
一般由男方托媒向女方提亲,双方依家境相似,门当户对为佳。旧时经双方父母认可后,便用庚帖互换生辰,请算命先生“合八字”。要避“六大忌”,即:
羊鼠相逢一旦休,白马不许配青牛;
猴与猪羊不相配,龙虎遇兔不到头;
蛇见龙虎双刀斩,金鸡见犬泪交流。
如年庚八字相合,即可订婚。正式订婚得“过书子”,又叫“下书子”。男方请媒议聘,女方提出聘礼品种数额后,男方按商定标准,准备聘礼。聘礼多少,质量好坏,由双方家境而定,没有确切规定。“过书子”由男方家选择喜日,再下柬请传媒人,下十封全书给女方家长。是日,男家悬灯挂彩,焚香点烛,由执事先生写“求允书”,媒人带着“敬求金诺”的红帖和聘礼送往女家。女方即回“谨允玉音”的绿贴。“过书子”后就可择期完婚,由男方托媒出面,邀请女方喝一次“会亲酒”,双方言定完婚日期,并分头准备嫁娶用的各项礼品衣物。
二、结婚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旧时男女一般在十八周岁以上结婚,婚期选择双日子,以求吉利。婚期定后,女方置办嫁妆,称为“陪送”,亲友们赠送礼物,称为“添箱”。男方设新房,打制家具,铺新床、办酒席。婚期当天,男方早上把花轿的轿杆上放一只公鸡,随带“四色礼”,去女方家接新人。回来时,女方给一只母鸡名为“跟轿鸡”,表示双双对对。回来时不走原路,沿途要燃放鞭炮。女方有送亲的,一般都是新娘的叔伯、哥哥,送亲的称“上客”,喜轿回到男家时,新娘新郎由众人搀扶,双双拜堂,先拜天地祖宗,再拜父母,最后新郎新娘对拜,共入洞房。另有撒帐人端起放有五谷杂粮、枣子、铜钱的箩筐,口唱撒帐歌,将筐中物品撒放在新郎新娘的头上,直到进入洞房。再用秤杆挑开新娘的盖头,意为称心如意。合礼后新娘站在床沿边“装新”,这时闹房的便开始了。闹房时还唱闹房歌。唱词有“看新娘、贺新郎,一进洞房喜洋洋,左脚进门生贵子,右脚进门生凤凰”;“手打灯笼亮堂堂,看看新娘好嫁妆,高的柜、矮的箱,不高不矮象牙床,象牙床上卧鸳鸯,鸳鸯成对又成双”。新房内飘荡着欢声笑语。晚上还有听房的习俗。婚后第一天,新郎新娘依次向长辈们行见面礼,并上坟祭祖。三天夫妻“双回门”看亲,当天返回。六天娘家来人瞧看新娘,十二天娘家接回新娘称“回门”。
20世纪50年代初,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男女接近婚龄时,由人介绍见面,双方同意即订婚。另一种是自由恋爱。婚事也无繁缛礼节,提倡“新事新办”,一切从俭,不事铺张,添置简单而必要的家具和几套新衣即可,婚期时不过二三桌至亲好友,酒菜也比较简单。20世纪70年代婚事铺张风暗暗抬头,新妇若步行结婚,新娘最低也要乘手扶拖拉机,家具衣服增多求美。进入20世纪80年代,婚事奢侈风、攀比风甚炽。家具衣服求洋求广,贺客求多。新娘也不屑于乘坐拖拉机、大汽车,必须小汽车方可显示荣宠。由于争相铺张,互比奢华,新式楼房、高档家具、大宴宾客,大摆阔气。媳妇进门花费多达数万元,致使经济条件较差者,勉力从事,债台高筑,给生活带来困难。
旧时境内还有一些特殊婚姻形式。指腹为婚:由于双方家长相处知己 同年怀孕,分娩前即许下诺言,若两家都生男孩或女孩,则结为“干亲”,孩子们以“干兄弟”“干姐妹”相称,若一家生男另一家生女则结为姻亲。童养媳:有多种形成:①男方家贫怕儿子订不着媳妇,就去育婴堂抱一女婴或在邻近拾一被遗弃的女婴,养大做媳妇;②已订了婚后,女方因无力抚养女儿或女孩丧失父母沦为孤儿后,送婆家作童养媳,成人后,选个好日子,一大早放炮磕头结婚,俗有“半夜放炮小磕头”之说,一般不招待客人。童养媳深受旧礼教折磨欺凌,地位低下。招亲:有女无儿之家,为了养老送终,便招上门女婿,与女婚配,俗称“倒栽门”(入赘)。换亲:是婚姻中的一种陋习。双方男子因家境贫困或残疾难以娶妻,相互交换其姐妹为妻,实际上是一种对等交换的婚姻形式,俗称:“两换亲”。纳妾:旧时贫困人家为生活所迫,将女儿卖给富家为婢,成人后为富家看中被纳为妾。也有富家原配无子,娶婢为妻,名曰“二房”,新中国成立后被取缔。
第三节•丧 葬 习 俗
一、送终
老人病危期间,子孙不能远离,在外的要催回,准备送终。弥留之际,在堂屋东边或西边地上铺上芦席和稻草,把病人移到上面。称“软草铺”,为其穿上“装老”衣服。
二、咽气
老人断气后,为其盖上蒙脸纸,口含带孔钱,称“噙口钱”,用麻皮绊上脚,有挽留之意。在草铺上停尸,死者头前点上“供灯”放上老盆(烧纸用的小盆)和盂罐,罐里放置米饭,葱梗、红筷子,门前烧“断气轿”和纸钱。病人若在里屋落气,要用一只公鸡,由里间越过睡梁撂至外间,挪动时下人急呼:“过梁”;死在室外者不能入屋,可在院内搭棚安放。
三、治丧
向亲友“报丧”,搭灵棚、设灵堂、扎纸器、请唢呐吹奏,死者晚辈披麻戴孝。接着办理“入殓”“开吊”“烧铺”等 。丧事操办一般三天,三天内,子孙儿女戴孝守灵,迎送吊唁人员,接待亲戚。过去富有之家还请和尚,道士念经。超度亡魂,同时扎制引魂幡、马轿、童男童女。
四、安葬
送殡安葬前,家人要请风水先生(阴阳先生)选择墓地。然后安排出殡。先送铺,送铺前亲属绕棺木一周,向遗体先告别后钉合棺盖,俗称“关殓”。男性死者孝子喊“躲钉”,女性死者娘家人喊“躲钉”。关殓后棺木绑好龙杠、上拴“领魂鸡”,接着送铺,将死者生前的衣被等物在离家不远的十字路口焚烧,称“烧铺”,亲属和晚辈们围着哭丧,另有两人抬一桶米汤在烧铺的周围泼洒,叫“泼汤”。然后出棺,出棺前孝子向抬棺人下跪,起棺出门,孝子肩扛引魂幡,前面领棺,其余亲属尾随其后,抬棺至烧铺处,落棺烧纸,抬棺人理杠,孝子回头下跪,后起棺引棺下地。送葬女性不到墓地。送棺路过路口、桥梁要烧纸放炮。棺至墓地绕坑三周,然后杀公鸡扑穴,孝子执幡引棺进入墓穴、撒坑馍。棺木定位后,孝子填的第一铲土为(元宝土)放在棺木头上,继而掩土成坟墓,并将引魂幡、丧棒插在坟场上,坟前烧金银纸钵,死者入土为安,送棺者叩拜返回。也有一时难以找到“风水宝地”或因死期不好不宜入土和因主要亲人外出未归,则采取将棺浮厝的办法,待大寒后(二十四节的最后一节)落柩(下葬)。埋葬后三天“峦烟火”,以后每七天到坟上烧一次纸,连烧五次为“烧五期”,以示不忘前人之意。至于老人死后“孝子百天不剃头”“守孝三年”等,民国时期已废除。
新中国成立后,旧的丧葬习俗逐步革除。穿孝服改为戴黑纱,白花,亲朋祭吊送花圈、挽联、挽幛等,祭祀仪式改为追悼会,但死后三天治丧仍然照旧。20世纪60年代政府曾动员群众平坟深葬,要求废除土葬改为火化,经过长时期的宣传贯彻,80年代后,农村已全部推行。但“入土为安”的习俗在农村根深蒂固,直至21世纪始仍有以各种隐蔽方式,火化后进行土葬的。随着人民生活条件改善,丧葬礼仪日趋隆重,铺张之风日炽。在火化过程中少数条件优越的家庭,葬仪隆重,除酒席招待外,出殡时有一班或二班喇叭吹送,大、小汽车成队,满载吊唁的花圈,粉色冥幛和送葬亲属将死者送去火化后骨灰盒送往骨灰堂或送往墓地掩埋。
第四节•生活习俗
一、发型
清末,男子长发为辫,姑娘脑后留独辫,前额留“风流姑箍(短发)。”妇女脑后盘发为髻。辛亥革命清帝退位后,革命党为清除满遗,禁止男子发辫,然而习俗根深蒂固,延至20世纪30年代始,才得以取缔,但仍有极少数守旧老人将发辫盘于头颅周围。剪辫后,在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时期出现各种各样发型。30年代前少儿发型多为“丫角式”(头顶两边各一小辫)“花尖式”(四周剃光、头顶留桃形短发)“粪扒式”(四周剃光、头顶留梯形短发)“梳拢式”(四周剃光、头顶留方形长发前伏至额)等。有的脑后留一小撮长发、俗称“奶奶拽”,意为奶奶拽住即可无病无灾、“长命百岁”。农村男性成年均剃“葫芦头”,富室、商民青壮年和在校学生大部为“平头”,又称“东洋头”,继之又流行“西装头”(与现在中老年发型大致相同),女性“二道毛”(短发)。20世纪40年代“西装头”“二道毛”逐渐在农村青年男女中流行,而中老年男性仍保留“葫芦头”,中老年女性仍挽发髻。
20世纪50年代,中、青年女性流行双辫,市镇女性中已出现烫发。男性青年中出现“大包头”;20世纪60年代中期,男性青年多留劳动式的革命头(短发)女性青年多留运动头,短二道毛。烫发和大包头被视为资产阶级化、自觉的剪去。
8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型也随之日新月异。青年女性发型有:运动式、海燕式、翻翘式、三齐式、菊花式、爆炸式、蝴蝶式、波浪式、绵羊尾、长发披肩等,各式各样不一而足,男性青年也由大包头发展到长发披肩和烫发等不同发型,中老年人白发染黑及不分男女色彩各异的染发,已屡见不鲜。
二、脚型
南唐后,当地妇女以小脚为美,女婴即开始缠足。辛亥革命后,提倡天足,但当地荒僻闭塞,很少有人响应。20世纪30年代以后,女青年开始放足,逐渐转变青年妇女审美观,放足始形成风气,女婴也摆脱缠足之苦。但已缠足的妇女,后虽得以放足,而足型已变,与天足迥异。
三、服饰
20世纪30年代初,男女衣服尚宽长。由于穷富不等,其料质差异颇大。一般农民,服质以土布为主,经济条件较好的农家,买点少量的棉平布、斜纹布。男性夏着对襟褂、大裆裤,劳动时赤膊土布披肩,戴“十八圈”粗草帽,脚穿草鞋(平时很少穿鞋),春秋日着夹衣裤褂,冬季着深蓝或黑色棉袄、棉裤、腰间束带、戴“马虎头”棉线帽,脚穿“麻窝子”,内垫干草或毛、藉以御寒。阴雨天穿木屐,外出劳动时披蓑衣、戴斗笠、赤脚。中等富裕家庭的老人,冬日有长棉袍、棉鞋、棉毡帽,农家妇女着右掩襟上衣、大裆裤,以蓝色为主;夏日上衣多白色,部分富裕人家老妇戴银耳环、戒指,少妇少女着印花布、白平布上衣,戴银耳坠、戒指、发饰等。
区境内大富室甚少,一般富室的衣着料质稍高于富裕民,少数大富室、乡绅,春、秋日,着布质较好的衫、褂和夹袍、呢帽;夏日外出着丝绸褂裤,头戴礼帽式样的遮阳帽,脚穿“三级”布鞋或“大英”皮鞋;冬日着长皮袍,头戴“火车头”式皮帽。在县城或外埠“洋学堂”念书的子女,衣饰入时,男性着“学生装”,女性着细腰的“旗袍”,脚穿流行的新式皮鞋,在闭塞的农村可称出类拔萃、鹤立鸡群。
20世纪40年代后,由于交通的便利,与外界交往频繁、封闭守旧的社会状态日益改变,“洋布”逐步代替“土布”,衣饰也渐入时。但农民因受经济条件的制约,直到70年代衣饰变化不大。
进入80年代,工商业的崛起,对外交通畅达,人民生活普遍提高。金耳环、金戒指、金项链已成为中青年一般装饰,衣着质量考究、式样日新月异,与50年代一色“蓝”相比大有天壤之分。
四、饮食
20世纪30年代,境内历史上稻米极少,以麦、高粱、豆类、薯类为主食,农民麦收后可吃一两个月麦面,其他时间则以高粱、山芋为主食,辅以豆类。米,在饮食上视为珍品。当地民谣有“车水救秧、大米干饭豆腐汤”,反映出当时农民向往的生活。一般富户,主食与农民无异,不过比重有别,麦面、豆类比例较大,高粱、薯类次之,菜肴稍佳。即使乡绅富室的饮食也相当俭约,早晚高粱面馍,米、豆为粥,麦面为饼,数盘家常咸菜而已。有时晚餐以面条,中餐以馒头为主,偶尔有米饭,菜肴不过四样,以蔬菜豆制品为主,每日能吃二三次荤腥者,即为上等生活。新中国成立后,水稻种植渐广,居民饮食结构逐步变化,米、面食兼有,豆、薯类成为调剂。至20世纪80年代以后,城乡生活水平普遍提高,鱼肉成为日常菜肴。寻常人家生活也远非昔日富庶可比。
五、房舍
20世纪40年代前,农民住房全为土墙草顶。中等人家一般有主房三间、厨房一间、牛屋、车棚等。贫困者一二间低矮破旧茅舍,住室、畜室,锅灶均挤于一处。富户房屋方有石基或砖基草顶,堂屋三至五间,居中一间设祖宗香火柜。两侧为住室。另有厅屋作会客处。人口较多、财力雄厚者,房舍连接数栋,前有“走马大门”,设石鼓、石狮、马台,后有较广阔的花园。
50年代土地改革后,部分贫穷农户分得地主房屋,居住稍有改善。直至70年代基本保持旧貌,80年代初城乡经济体制逐步改革,人民生活随之提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各自逐步解决职工家庭房舍问题,农民由于收入增加,各自改善居住条件。其中部分富裕者,建起楼房、摆设弃陈换新,土墙舍已成罕见的历史建筑物。
六、交通运输
毛集地处穷乡僻壤,世代人民外出靠步行,运物或车推或肩挑。富贵人家远出以马或驴代步,或坐土牛车,坐轿的人极少。20世纪50年代水路运输靠木船,60年代才有轮船,通航于淮河与西淝河航道,区境内淮河:沿河口曹集、乔口设有轮船码头。西淝河:袁嘴、苏坂设有轮船码头。70年代后,公路、铁路运输发展较快,远路乘火车,近路乘汽车以取代船舶通行,同时家庭自行车逐年增多。80年代区境始有汽车、摩托车、三轮车、面包车、轿车,而以汽车与三轮车发展较快,三轮车多数是私人购置从事运输,汽车绝大部分属机关集体所有,到了90年代私人购置汽车的逐渐增多。
第五节•其 他 习 俗
一、生日
区境内,婴儿从出生到满月,礼俗甚多。婴儿出生后三天请接生人为婴儿洗澡叫“洗三”,这天,富裕人家举行“汤饼会”,吃“喜面汤”,并煮红鸡蛋散发,以示喜庆。孩子出世后要给外婆家报喜,送“喜蛋”。男孩送单数,女孩送双数,外祖父母一查蛋数就知道是男是女了。10天后娘家要送“奶糖礼”,包括母鸡、猪心肺、馓子、挂面、鸡蛋、红糖以及衣服、银器、鞋帽、风衣、童毯等。“奶糖礼”送到后,送礼人要吃一碗馓子茶,吃完后放钱在碗里,中午亲家招待。娘家给孩子“锁绳钱”,孩子一周岁时,将一些物品放在孩子面前任其抓取,预示将来的前途和事业,谓之抓周。实行计划生育以后,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一些老的习俗逐渐淡薄,但年年都要过生日吃蛋糕,祖父母都要为孩子添置新衣和玩具。
二、寿诞
旧社会一般从50岁开始做寿,以后每逢10年做一次。富家做寿还要发请柬,邀请亲友,前来祝寿,并赠送寿联、寿镜、寿鞋、寿桃、寿面及鸡鸭鱼肉等。祝寿当天,寿堂张灯结彩,甚为隆重。受礼人身穿礼服在中堂正立,点上寿烛,鸣炮奏乐,跪拜天地祖先,然后落座。来宾亲属依次施行跪拜礼,然后设宴款待。一般家庭祝寿,小有寿礼,团聚小酌,合家欢聚。旧时还有女儿、侄女为长辈做“旬头寿”的习俗。“六十六”“七十三”“八十四”均为旬头,女儿要送双刀肉,大鲤鱼、酒、鸡及糕点为父母祝寿。新中国成立后这种习俗减少。
三、拜师
拜师学徒要请人从中介绍,师傅同意后,请酒拜师入学。学徒期三年,一面学手艺,一面干杂活。师教甚严,全权指导。学徒期满后,为师傅干活一年。出师要送拜师礼:一坛酒、10斤肉,师傅给徒弟一套工具,交代本行业注意事项。徒弟单独立业后,逢年过节要给师傅送礼拜望师傅。
四、建房
规矩很多,少数地方至今仍沿用。首先请风水先生选择地基,确定开工日期。开工要办一桌酒席,上梁要选双头日子要请工匠吃酒。屋中梁头上用红纸写上“吉星高照”四字,两头挂上红布条,八字上贴上对联,如“建房正逢黄道日,上梁恰遇紫微星”等,并鸣放鞭炮。旧时少数户盖房上梁时,亲邻朋友还要送礼,称“压封”,建房家宴请欢聚。这些寓意喜庆的事至今还沿用,公家建房都按新规办事了。
毛集区境内,其他习俗还有很多,但迷信色彩浓重,如巫婆神汉治病,唱大仙治杂症,“送汤气”驱鬼神等。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人们已自觉地予以否定了。
第六节•劣 俗
一、捶狗皮
是20世纪40年代前穷困小乡绅聚财惯用的伎俩。他们与地主、富农,小有产者有千丝万缕关系,当其困窘时大摆筵席遍送红帖,请富户赴宴,表示困难,要求酌情资助。被邀请者考虑与其厚薄交情,也只得慷慨解囊。三五十元不等。群众贬称为“捶狗皮”。40年代后此风渐息。代之为有权势者借婚、丧事大收贺礼,吊唁礼,群众亦斥之为“捶狗皮”。
二、“花子”
20世纪30年代前常见的“花子”有:打莲花落(快板)、玩蛇卖药、开头、背花篮等几种、类似乞丐、实则不然。“花子”是有组织的社会底层帮派集团,又称“西行”。打莲花落、玩蛇卖药者属“花子”中的善类;开头、背花篮者实为讹诈。
开头“花子”以街市商贩摊点为索财对象,若不遂愿即以菜刀劈头威胁,不达目的则群集纠缠不休。
背花篮“花子”除向住户索取财物外,若逢居民婚、丧事三五为群,备微礼致贺、吊唁,主人必须酒菜招待,习称“叫花子”赶喜酒。
新中国成立后,“花子”已逐渐减少,在政府的帮助下陆续就业(大部返原籍分田务农)。
三、拆字、卜卦、看相、算命
均为旧社会迷信职业,当宿命论控制人们思想意识时,此业颇盛。
拆字始于后汉,隋代叫“破字”,宋代称“相字”,以汉字为基本,或加减笔画,或拆字偏旁,玩弄附会,推算吉凶。
卜卦从《周易》演绎而来,以阴阳六爻配合为十二时辰。推验吉凶祸福,纯属梦人呓语,欺骗无知,攫取钱财。
看相源于北宋,明代鲍栗之撰《麻衣相法》为后世看相者之师。以相貌、骨骼、掌纹,决定一生的命运,荒诞不经,虚妄欺人。
算命为盲人职业,以出生之年、月、日时所属的天干,地支合成“八字”加以阿谀奉承以满足顾客的欲望。操此业的盲人,借以谋取蝇利,维持贫困生活,诚属不得已而为之。
新中国成立后至20世纪70年代末,上述迷信职业匿迹。80年代,沉渣泛起,通衢闹市时见迷信地摊,驱之则去,稍松即来。有些颇具文化知识的男女青年也常被迷信所惑。
四、巫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于医疗困难和迷信鬼神,巫医神汉风行城乡。此地称巫医为“大神”“香头”,装神弄鬼,名曰“下神”,骗取吃喝、钱、财,有误医疗,贻害殊深。惜在医疗条件优越的今日,仍有少数人相信巫医,致使其得以隐蔽行骗。
五、开财门
又名“打喜乐”盛行于20世纪30年代前。迷信者认为家运不昌,或为邪魅侵扰,或为邻里产妇(未满月)误入家门,或为触犯某种禁忌所致,往往以开财门来消灾祛邪。专业开财门者,俗称“端公”。
开财门之时,端公三四人上阵,烧香化纸,装神舞刀,为了驱祟送魔。夜晚于堂屋,击打渔鼓唱祈禳之词。当时民间娱乐极度贫乏,颇得群众欣赏,此俗40年代中期已绝迹。
六、许愿
旧时受迷信左右,一些人遇有难以解决的困难,以“许愿”方式,求救于神祇。诸如天旱求雨,求神赐子,病者求神赐痊等。许愿者在庵庙神偶前许下“心愿”,如愿后按许的条件“还愿”。
“求雨”的动作最大,抬着“土地爷”神像,多人扮成各种水神,巡回导游至各个村庄,最后至庙堂焚香许愿,其愿内容有:修缮庙宇、神偶重修金身,唱三台(天)大戏等。
“因病求愈”:若父母病而许愿,其愿心有烧香放炮,庙会烧拜香、烧肉香。拜香:即手擎已燃香烛,从山下一步一叩,至神偶前。肉香:以多根大针弯曲为钩,一头悬已燃之香烛,钩端融入皮肤,如是从山下徐行至神偶前。若因子病而许愿,病愈后病者父母舍子为僧、道。实际上还愿时只需身着僧道服至庙堂焚香“扫殿”即可。
新中国成立后,与外界接触渐多,迷信思想成分日益受冲击,认识到“许愿”无济于事,此俗日趋淡漠,逐渐废除。
七、“地理仙”
为丧家选择出殡日期、勘测坟地、新拔宅基人家看风水、嫁娶之家择佳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多系知书达理文人为之,以上宾酒肉相待即可,绝不接受当事者分文。
新中国成立后,20世纪70年代末,便有人以此为主要营生,业务限于丧葬,当事者不但以酒菜招待,“地理仙”也收取一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