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集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毛集实验区公示地价成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完善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实现城乡基准地价全覆盖,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1年度地价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1〕18号)要求,毛集实验区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毛集实验区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和乡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已分别通过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和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审验收,现予以公布。
本次公示地价成果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基准地价具体应用问题由毛集实验区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毛集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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