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基层统计工作基础建设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13 17:23信息来源:毛集实验区管委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毛集实验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年”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工业商业统计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强化统计工作日常管理,充分发挥统计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障服务作用。加之《毛集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招商引资产业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毛管字〔2019〕17号)文件中关于支持统计工作有关政策执行期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为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补助资金发放,加大对工业、商贸业统计工作的投入,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统计资料规范性服务,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毛集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统计工作基础建设的通知》由区经贸发展局牵头负责起草,参照市级及其他县区相关政策和区本级历年政策文件等内容,结合我区实际,先后分别征求了区统计局、毛集镇、夏集镇、焦岗湖镇、焦岗湖湿地公园管理处、毛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办公室等单位意见,采纳了区统计局提出的1条修改意见,并进行了认真修改。

二、《毛集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统计工作基础建设的通知》于2023年6月20日通过区产业扶持政策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与会单位就政策的公平性竞争和合法性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做到合法合规,区经贸发展局作为政策起草单位对照会议研究事项,对政策进行了再次修改,并于2023年7月3日印发。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加大对工业、商贸业统计工作的投入。按各载体计算,从2023年1月起根据对按时填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平台系统报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按照每家300元/月标准;对纳入统计部门季度填报的规下和限下样本点企业和单位,按照每家200元/月标准,给予载体资金支持,强化统计基层基础。

(二)加强对基层统计资料规范服务。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各载体单位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可以聘请第三方会计公司帮助做好辖区内部分限上企业、限上大个体和规下、限下样本点企业和单位日常统计资料收集整理建档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统计台账。

(三)规范统计工作补助资金发放。该政策所需统计工作补助资金纳入区经贸发展局年度预算工作经费,区经贸发展局按照每季实际在库纳统企业数进行测算资金后拨付各载体,各载体可适当进行配套,各载体制定具体管理办法,鼓励充分结合企业当月或当季实际填报营业额和绩效考评情况奖励企业或第三方会计公司。

四、政策解读单位:区经贸发展局,解读人:朱绍号,联系方式:0554-8273337。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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