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解读《毛集实验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0-21 15:44信息来源:区政务公开办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文件精神、压实乡镇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怀远县农业农村局专家纪学保就关于《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怀政秘〔2020〕32号)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农业农村部门机构改革后,新增了农民宅基地管理职能,《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农合〔2020〕38号)提出的“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维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要求。

二、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是完善宅基地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农村改革的基础和前提,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重要环节。有助于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监管水平。

三、起草过程  

为起草该《意见》,区国土局与区农业发展局,多次协商沟通,共同吃透上级文件精神。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最终形成《毛集实验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方案》,并通过区管委办公会议审议、印发。

四、工作目标

全面加快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以服务广大农民群众为切入点,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本区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

五、工作重点

以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为重点,妥善处理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宅基地审批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宅基地申请审批程序,建立数字化审批管理成果数据库和登记数据库。

六、任务分工

区农业发展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的组织,拟定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做好人员培训,指导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负责做好与各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对接工作;负责对各镇人民上报的宅基地审批材料进行备案。

 

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协助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是否取得用地规划。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审查是否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各村建房用地规划,审查申请建房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审查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

各镇人民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各村上报的宅基地审批材料进行联合审查;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负责对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经审核认为宅基地申请和用地审批符合条件、报送材料完备的,应当自联审合格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同步将审批情况书面报区农业发展局备案。

解读部门:毛集实验区国土局;联系电话:827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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