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2020年10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2020年12月3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25号)。2021年2月2日,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2021〕4号)。根据以上文件要求,毛集实验区司法局起草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二、制定程序
该方案按程序以正式公文形式向区财政,区经贸招商,政务中心等部门征求意见,未有不同意见。区司法局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指导意见》等前述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认为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区管委2021年2月23日召开的2021年区管委第三次办公会议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原则同意后,由区管委办印发。
三、目标任务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4部分,总体上与淮府办〔2021〕4号文件精神保持一致,内容上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
第一部分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包括确定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监管与防范三个方面。
第三部分为工作步骤,主要包括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公布目录清单、制发文本材料和开展督促检查等内容,规定了完成时限。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改革容错机制、营造良好氛围等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地生根。
五、创新举措
一方面,抓好组织实施。《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根据时间节点和任务分解,形成详细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牵头部门,注重分工配合。
另一方面,组织宣传培训。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