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解读
《毛集实验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解读
现就《毛集实验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解读,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为了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机制,推动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根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毛集实验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
《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三、制定过程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毛集实验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经区管委会议讨论通过后下发。
四、工作目标
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强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严惩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人责任,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的工作氛围,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五、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有九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工作职责谁负责工作质量的原则,根据统计工作各业务流程环节的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即上级统计机构履行领导、指导和督导责任,统计机构领导班子承担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承担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承担监督责任,统计人员承担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
该《实施办法》对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力,未能严格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情形进行了说明。未能严格履行本实施办法规定所列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责令其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依纪依法作出严肃处理。未能严格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按照《意见》《办法》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皖公网安备 34042102000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