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毛集实验区农田灌溉发展规划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30 08:02信息来源:毛集实验区管委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 、总则
二、现状评价与形式分析
三、灌溉面积发展潜力评估
四、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五、灌溉水源保障方案
六、主要建设任务
七、灌溉管理任务
八、实施效果与保障措施
一 、总则
(一)总体要求-规划定位
《规划》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粮食安全战略、重要
农产品保障战略,保障区域水安全等决策部署,坚持“十六字”治水思路,以水土资源平衡为基础,以区域水网建设为依托,以提升农田灌排保障能力为重点,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提出我省农田灌溉发展的顶层设计,是我省农田灌溉发展的总体性、指导性、可实施性规划。
• 总体性:凸显全局性、战略性和方向性。
• 指导性:提出具体目标、指标和任务,指导各地未来灌溉发展。
• 实施性:任务落实到水源工程、落实到灌区、落实到地块,确保《规划》可落地实施。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
1、坚持战略导向、强化支撑。聚焦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充分挖掘改善灌溉条件和增加农田灌溉面积潜力,夯实粮食安全灌溉基础。
2、坚持节水优先、高效利用。把节水作为拓展灌溉发展空间的基础,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全力提高灌溉用水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3、坚持水土平衡、科学布局。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统筹考虑灌溉发展需求、水土资源条件,坚持量水而行、以水定地、水土平衡,科学确定灌溉发展规模及布局。
4、坚持全面规划、统筹推进。坚持水源与灌区、改造与新建、骨干与田间、工程与管理等全面规划,统筹灌溉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绿色发展。
5、坚持创新驱动、持续发展。强化体制机制制度科技创新,不断激发灌溉发展活力。全生命周期贯彻智慧水利理念,加快完善灌溉管理体系,提升灌溉管理能力。
6、坚持多规融合、协同推进。坚持水土田粮生统筹,加强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粮食及农产品布局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规划的协调衔接。
(一)总体要求-工作目标
争取用一年左右时间,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工作方式,协同国土空间格局、农业生产布局、水安全保障格局,制定区域水土资源空间均衡方案,提出农田灌溉发展的总体思路、规模与布局、建设与管理任务,形成安徽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按照智慧水利建设的要求,推进灌区及灌溉面积等信息数字化上图工作,形成安徽省农田灌溉面积一张图。
(二)规划依据
1. 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委的政策文件
2. 相关的技术标准
3. 国家级地方相关规划
1、现状评价与形式分析。灌溉等发展现状以及存在问题。结合水资源演变与趋势分析,以及国家粮食安全及重要农产品保障、区域水安全、生态文明建设等的要求,全面分析灌溉发展面临的形势。
3、目标制定与布局研究。根据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区域粮食安全战略和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等的要求,结合水土资源平衡成果,合理确定灌溉发展目标以及具体指标。统筹国土空间格局、农业生产布局、水网格局、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等,确定灌溉发展总体布局与分区发展重点。
4、建设任务与保障机制。围绕发展目标,从灌溉水源保障、灌区改造与新建、灌溉管理创新等方面,提出灌溉发展的主要任务。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推动前期工作、强化监督考核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技术路线图
2、需求分析与潜力评估。围绕粮食及农产品供给、灌排保障、灌溉用水,全面分析灌溉发展的需求。在节水潜力、可发展灌溉土地、灌溉可用水量分析、用水总量控制的基础上,按照以水定地、水土相宜的原则进行水土资源平衡分析,评估灌溉面积发展潜力。
(三)规划任务
(四)基本规定
1、指标解释
• 耕地灌溉面积指灌溉工程或设备已基本配套,有一定水源,土地比较平整,在一般年景可以进行正常灌溉的耕地,也称农田灌溉面积。
• 灌溉面积为耕地、林地、果园、牧草等灌溉面积之和。
• 耕地实灌面积指利用灌溉工程和设施,在耕地灌溉面积中当年实际进行正常(灌水一次及以上)灌溉的耕地面积。在同一亩耕地上,无论灌水几次,均按一亩计算。凡是肩挑、人抬、马拉抗旱点种的面积,一律不计入实灌面积。
2、规划范围
• 考虑到灌区的整体性,且耕地灌溉和林果草地等灌溉紧密结合,本次以耕地灌溉为规划重点,兼顾林果草地等灌溉。
3、规划水平年
• 现状水平年为2021年,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同时,提出2025年和2030年灌溉发展实施安排意见。
4、基本单元
• 区域耕地面积、灌溉面积等数据的统计以乡镇行政区为基本单元;水土资源平衡分析以水资源三级区套行政区为基本单位;
•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现状和规划情况以乡镇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填报;
• 改造及新建大中型水源工程逐个填报。
5、规划衔接
• 灌溉面积发展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等衔接协调;灌溉用水量应与用水总量指标、地下水管控指标、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各级水网建设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等衔接协调;主要任务应与《“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十四五”重大农业节水供水工程实施方案》《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方案(2021—2022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各级水网建设规划等衔接协调。
6、数据上报
• 采用“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数据填报系统”填报附表2-1~6-3,并上报相关支撑材料。
7、图件制作
•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复核确定2021年灌溉面积有关数据的通知》的要求,充分利用各地大中型灌区一张图建设相关成果,将2021年灌溉面积落地上图。在此基础上,根据本次拟定的灌区建设任务,开展规划灌区及灌溉面积等信息的上图工作。
8、规划成果
• 规划成果包括一套报告和一张图。 “一套报告”指“1+16+104”的省、市、县规划文本体系;“一张图”指包括灌区及灌溉面积等数字化信息的农田灌溉面积一张图。二、现状评价与形式分析
(一)基本情况
• 区域灌溉基本情况:以乡镇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分析区域灌溉基本情况。系统收集和分析整理2021年耕地面积、灌溉面积、耕地实灌面积等数据。填报附表2-1 2021年灌溉基本情况。
• 大中型灌区基本情况:以大中型灌区为基本单元,系统分析整理大中型灌区灌溉面积、高标准农田灌溉面积、灌溉设计保证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灌溉用水量、水源工程情况、灌排骨干工程情况、
节水灌溉面积、排涝面积、管理服务情况、灌溉面积上的粮食产量等数据。填报附表2-2 大中型灌区2021年基本情况。(若灌区跨行政区则以名录名称-(行政区名)片区为名填报本行政区内的相关数据)
•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结合前述区域灌溉基本情况、大中型灌区基本情况的分析,按照县域与灌区间数据相闭合的要求,系统分析整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区域的灌溉面积、高标准农田灌溉面积、灌溉用水量、节水灌溉面积、灌溉面积上的粮食产量等数据。填报附表2-3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2021年基本情况。
(二)建设成就
• 在灌溉面积发展、灌区改造与新建、灌溉节水水平提高、灌溉管理能力提升以及灌溉对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贡献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就。
(三)存在问题
• 从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水土资源匹配情况、灌溉用水效率、灌排设施短板、灌溉管理弱项、灌区生态建设、粮食安全灌排保障能力等方面分析灌溉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水资源、土地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分析灌溉发展的制约因素。
(四)面临形式
• 在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方面分析灌溉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分析灌溉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分析灌溉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在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方面分析灌溉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五)发展需求
• 结合粮食生产能力目标分解以及《农业生产力布局与结构调整规划(2021—2030年)》等,聚焦粮食生产、农产品供给与灌溉面积的关系,定量分析粮食安全保障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对灌溉发展的需求。
三、灌溉面积发展潜力评估
• 以水资源三级区套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由行政区统一开展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分析灌溉面积发展潜力。分析评估可发展灌溉土地,节水潜力,灌溉可用水量,并进行水土资源平衡分析。
• 在水土资源平衡分析的基础上,考虑可实施性、经济合理性及实施影响等因素,分析现有灌区改造提升、已有旱作耕地发展灌溉、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等方式增加的灌溉面积、改善的灌溉面积、节水灌溉发展的面积及空间分布情况确定灌溉面积发展规模。本次新增灌溉面积原则上均需集中连片。
• 填报附表3-1 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多年平均)。
四、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一)发展目标
围绕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提出2035年灌溉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基本构建“设施完善、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用水高效、生态良好、保障有力”的现代化灌溉体系。同时按照2035年总体目标、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对水源工程建设与改造的安
排意见,梳理灌溉水源工程建设情况,合理提出2025年和2030年灌溉发展实施安排意见。
(二)总体布局
统筹国土空间格局、区域水网格局、 “两区”布局、种植业发展布局,以及地形地貌特征、水文气象条件、灌排工程格局、行政区划等,合理确定灌溉发展总体布局。围绕灌溉水源保障、灌溉水量配置、灌溉面积发展、灌区改造与新建、节水灌溉、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等,提出各区域发展重点。
• 填报附表4-1 灌溉发展情况汇总。
五、灌溉水源保障方案
(一)灌溉水源配置方案
• 根据确定的灌溉发展目标,结合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各级水网建设规划等相关成果,制定各分区、各类灌区的灌溉水源配置方案,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非常规水等。
(二)水源保障方案
• 结合《“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各级水网建设规划等成果,围绕现有灌溉水源工程除险加固、清淤扩容、挖潜改造,以及重大引调水工程、水源工程、区域供水工程、水系连通工程等新建工程,提出灌溉水源工程布局和建设任务。对于利用现有水源的,要充分协调好灌溉用水与其他用水的关系,对于新建水源工程,要充分论证水源的可靠性,以确保灌溉供水安全。
• 按相关要求填报附表5-1 大中型水源工程改造与新建规划。
• 其中大型水源工程应单独提供项目简介,包括基本情况、规划依据及建设必要性、前期工作情况、工程建设主要任务与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工程占地及移民安置、工期、工程投资及资金筹措和相关图件等。
六、主要建设任务
(一)大中型灌区改造
• 结合《“十四五”重大农业节水供水工程实施方案》《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方案(2021—2022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有关规划成果,梯次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作。根据灌溉、排涝、降渍、盐碱化防治等能力的复核,以及配套情况、完好情况、安全情况、节水情况等的调查评价,提出灌排骨干工程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任务。(若灌区跨行政区则以名录名称-(行政区名)片区为名填报本行政区内的相关数据)
• 按相关要求填报附表6-1 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规划。
• 其中大型灌区改造工程应单独提供项目简介,包括基本情况、规划依据及建设必要性、前期工作情况、工程建设主要任务与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工程占地及移民安置、工期、工程投资及资金筹措和相关图件等。
(二)大中型灌区新建
• 结合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及相关规划成果,强化水源工程与灌区工程配套、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同步,提出新建大中型灌区任务。
• 按相关要求填报附表6-2 新建大中型灌区规划。
• 其中新建大型灌区及5万亩以上重点中型灌区工程应单独提供项目简介,包括基本情况、规划依据及建设必要性、前期工作情况、工程建设主要任务与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工程占地及移民安置、工期、工程投资及资金筹措和相关图件等。
(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 基于经水土平衡确定的灌区规模,结合《“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等成果,以乡镇行政区为单元,综合考虑节水现状、节水目标等因素,提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任务。按相关要求填报附表6-3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
• 基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规模及区域分布,按照灌区建设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协同实施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优先将大中型灌区建成高标准农田”的部署,提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及灌排需求。按相关要求填报附表6-3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
七、灌溉管理任务
(一)投入机制
• 结合灌溉发展实际,坚持两手发力,提出充分发挥中央及地方财政投入引导作用、积极争取金融支持、广泛吸引社会投入,以及探索通过水权交易、新增灌区耕地指标筹集资金等拓宽灌溉发展投融资渠道的任务与支持政策等。
(二)建设机制
• 结合《水利部关于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等的要求,围绕完善项目法人制度、创新建管模式、强化建设监管等提出创新灌区建设管理的主要任务。七、灌溉管理任务
(三)管理体制
• 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等提出创新灌区运行管理的主要任务。强化农业水价成本监审、建立健全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等提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提出用水量、雨情、水情、工情、墒情等自动采集传输与处理,以及闸门远程控制、作物需水和旱情监测、灌溉用水自动化调度、灌区管理等系统的建设任务。
(四)科技创新
• 结合《“十四五”水利科技创新规划》等的要求,围绕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强化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完善灌溉试验站网等方面,提出科技创新的主要任务。
八、实施效果与保障措施
(一)环境影响评价
• 分析《规划》的符合性、协调性以及实施后对环境可能产生影响,提出不利影响的减免措施。
(二)投资匡算与实施安排
• 根据灌溉发展的目标与任务,结合已有规划项目和实际建设需求等,进行投资匡算。同时,分析测算水利投资与农业农村投资、中央投资和地方投资等。
• 优先安排“两区”的项目,优先安排与高标准农田建设衔接较好的项目,优先安排前期工作基础好的项目,优先安排经济合理的项目等原则,提出重大工程和项目实施安排。
(三)实施效果评价
• 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规划》实施后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
(四)保障措施
•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推动前期工作、强化监督考核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解读机关:毛集实验区水务局
解读人:丁敬培
联系电话:0554-827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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