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会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会】【相关方案】毛集实验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
为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加快改善全区农村环境整体面貌,以属地管理原则,各镇成立专班,负责辖区内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按照区工委、管委主要领导安排,根据《安徽省“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安徽省清洁村庄标准》《2022年度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实施细则》、《2022年度全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淮南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淮农工办【202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毛集镇、夏集镇、焦岗湖镇、焦岗湖湿地公园管理处、毛集经济开发区。
二、考核内容
农村厕所、垃圾治理、污水治理、村庄清洁行动等农村人居环境重点工作。
三、考核方式
(一)月评估。各镇对照区级方案,制定本镇考核办法。每月对所辖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考核,每月评分结果报区工委农办备案。
区工委农办定期组织区农业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执法局等相关区直部门,采取实地查看方式对各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其中每个镇分别抽查3个村(居),3个村(居)平均分为当月镇平均分。
(二)季调度。季调度以现场观摩调度会形式开展。
1.观摩时间: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组织实施,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考核参加单位:区农业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城管执法局。
3.观摩方式:每季度选取1个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观摩调度会,观摩点采取镇推荐和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每次观摩选取1-2个行政村,重点查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4.会议调度:观摩结束后立即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并通报讲评“月评估”结果及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播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暗访视频。
(三)年考核。对各镇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由区工委农办牵头,组织相关区直部门,依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月评估”评分细则,对各镇年度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问责机制
1、在区级“月评估”考核中成绩排名排名最后1名的镇,将对该镇进行通报,如连续两个月及以上在区级考核中排名最后一名,将由该镇分管领导进行表态发言并进行通报批评。
2、季度“月评估”成绩参照市级季度排名,对排名最后3名镇,镇主要领导表态发言,对连续两个季度及以上排名倒数后3名的镇,将对该镇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3、在市级年终考核中,倒数后3名的镇,将对该镇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二)奖补机制
1、根据2021年区管委第7次办公会议纪要及毛集实验区村庄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项目合同书(2021年11月3日),区财政将拿出管理运行费用360万元(其中毛集镇130万元、焦岗湖镇120万元、夏集镇110万元),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资金,景区管理处及园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资金2万元分别由属地乡镇拨付,在市、区考核中两区给所属镇造成影响的,出现一次扣除5000元,扣完为止,并追究园区、景区主要负责人责任。
2、从各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资金中抽取30%(共计108万元,其中毛集镇抽取39万、焦岗湖镇抽取36万、夏集镇抽取33万)抽取作为奖励基金,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秀镇进行奖励;剩余70%奖补资金(共计252万、其中毛集镇91万、焦岗湖镇84万、夏集镇77万)作为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费用,按照季度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3、在市级季度考核中,排名达到前3名的镇奖励奖补资金8万,排名倒数后3名的镇将扣除整治费用8万元;在市级年终考核中,排名达到前3名的镇奖励奖补资金10万,排名倒数的镇扣除整治费用10万;对连续市级季度考核出现3次及以上排名倒数后3名的镇将扣除整治费用20万元。奖励基金待结算完成后,剩余资金将按照考评结果,年终按照抽取比例在返还给各个镇。
4、各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镇奖励细则,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居),可以对村干部予以奖励。
附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月评估”评分表
附件: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月评估”评分表
项目及分值 (100分) |
考核内容 |
扣分标准 |
得分 |
一、村部环境卫生(15分) |
村部服务大厅、会议室等办公场所保持干净、整洁。(4分) |
服务大厅、会议室等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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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部公厕具备水冲条件,墙面、地面整洁,设施完好。(5分) |
村部公厕不具备水冲条件,或冲水设施损坏扣2分;公厕墙面、地面、洗手池等不干净整洁,每发现一处扣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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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部庭院及周边干净、整洁,无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4分) |
村部庭院环境卫生整治不到位,每发现一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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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工作。(2分) |
未利用村内广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宣传工作的,扣1分;随机询问3位村民,村内是否开展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宣传,有2位群众不清楚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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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改厕(10分) |
已改户厕质量较好,群众正常使用,满意度较高。(4分) |
厕所不能够正常使用,群众满意度较低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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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农村改厕长效管护机制,张贴管护服务牌。(3分), |
查看已改户厕是否张贴管护指示牌,每发现一户未张贴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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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护服务电话畅通有效,能够提供厕所维修、清掏等服务。(3分) |
拨打管护服务电话,电话打不通或不能提供厕所维修、清掏等服务,每发现一处扣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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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村庄清洁行动(30分) |
村民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逐步形成自觉爱护村庄环境的良好风尚,在显著位置张贴村规民约。(2分) |
没有在村庄显著位置张贴村规民约或村规民约无环境卫生等内容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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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内沟塘得到有效治理,无漂浮物、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无颜色明显异常或散发浓烈(难闻)气味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8分) |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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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内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内生产生活资料堆放集中有序,无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和建筑垃圾积存。(5分) |
村内生产生活资料、建筑材料等占道堆放、无序堆放的,每发现一处,扣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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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内年久废弃的无功能建筑及时拆除。(5分) |
每发现一处确无保留价值的残垣断壁,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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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内垃圾桶保持清洁,无脏污、破损现象;周围无乱倒垃圾杂物现象;桶内垃圾日产日清,无满溢现象。(5分) |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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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内垃圾清理及时,无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和建筑垃圾长期积存。(5分) |
每发现一处积存垃圾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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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户内整洁(15分) |
居室整洁。家居整洁美观,物品摆放整齐,桌面、地面无尘土污物;房屋门窗干净,墙壁房顶无灰尘蛛网,被褥衣物叠置整齐,床单被罩窗帘门帘等干净整洁。(5分) |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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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整洁。厨房整洁干净,无污水,无腐烂霉变食物,柴草堆放整齐,无乱堆乱放杂物;炉具、灶具、灶台清洁卫生,锅具餐具用完能做到及时清洗,摆放整齐。(5分) |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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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整洁。庭院内整洁有序,无乱搭乱建,地面平整清洁,生产生活用具、农用物资放置规整;仓房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村内畜禽养殖规范,无人畜共居现场;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定点投放。(5分) |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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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干道沿线(20分) |
及时清理主要公路沿线积存的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和建筑垃圾。(5分) |
公路沿线存在明显积存的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建筑垃圾,每发现一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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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沿线水塘、水沟,清理水面漂浮垃圾,不得出现黑臭现象。(5分) |
公路沿线水塘、水沟存在漂浮垃圾,每发现一处扣0.2分;存在黑臭水体现象,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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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破损的建筑墙面及时修缮,粉刷有碍观瞻的建筑立面。(2分) |
公路沿线存在破损的建筑墙面或存在有碍观瞻的建筑立面,每发现一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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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维修、更新破损陈旧的户外广告牌。(4分) |
公路沿线存在明显有碍观瞻的陈旧、破损户外广告牌,每发现一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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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沿线乱搭乱建、乱贴乱涂乱画。(4分) |
公路沿线存在明显有碍观瞻的乱搭乱建、乱贴乱涂乱画,每发现一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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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乡镇政府驻地(10分) |
乡镇政府驻地道路两侧,干净整洁,没有垃圾乱丢、环境脏乱、道路坑洼等现象。(3分) |
道路两侧,有垃圾、秸秆、道路坑洼、黑臭水体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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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驻地主干道按划定停车位停车(含非机动车),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3分) |
主干道车辆(含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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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驻地主干道无占道、出店经营摆摊现象。(2分) |
主干道存在占道、出店经营摆摊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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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驻地无乱张贴小广告、无破损广告牌象。(2分) |
存在乱贴小广告、破损广告牌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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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分项(5分) |
①典型经验和做法受到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或批示肯定的,每次分别加2分、1分;②在集中土地整治、村庄规划等方面有特色做法的,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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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扣分项(5分) |
①被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负面报道,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②被省级及以上督查发现问题,受到通报或批评的,扣2分;③被市委、市政府领导点名批评的,扣0.5至1分。区领导下去督查时,发现一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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