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集镇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2026-03-05 16:47来源:毛集实验区管委会
【字体:
序号 公开领域(编码)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 公开 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编码) 二级事项(编码) (要素) 依据 时限 主体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村级
1 救灾115000000 备灾管理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1.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布情况(其具体位置、创建时间、创建级别等)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毛集实验区应急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115004000 115004001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4号)
2 灾害信息员队伍 1.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毛集实验区应急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115004002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4号)
3 灾后救助 灾情核定 1.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毛集实验区应急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中心,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115006000 115006001
4 救助审定 1.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毛集实验区应急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中心,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115006002
5 过渡期生活救助 1.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救助对象、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须保护个人隐私等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毛集实验区应急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115006003 2.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6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1.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                         2.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救助对象、受灾情况、拟救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须保护个人隐私等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毛集实验区应急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115006004
7 款物管理115007000 救灾财政资金使用 1.救助财政资金和物资划拨和使用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毛集实验区应急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115007002
作者:区政务公开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