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集实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4 10:45来源:毛集实验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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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教基〔20257

 

毛集实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

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校(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5〕5号)、《淮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淮教体〔2025〕18号)等文件精神,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增强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现结合我区实际,就做好全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1.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保持2024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片区不变。各中小学(含民办启航学校,下同)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民办启航学校在本区范围内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2.合理划分招生范围。各中小学按照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严格执行学区划分方案,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各寄宿制初中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可在本区范围内招生,但必须经过教育局审核后才能实施。

民办启航学校要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在本区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在区教育局监督下实施电脑摇号,并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未被民办启航学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中小学校就读。

3.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各中小学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除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外,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非必要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通过大数据查询或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要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2025年,全区中小学入学报名必须通过“皖事通”统一入口开展(教育考试-教育入学一件事-淮南-毛集-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

4.依法保障入学权利。各中小学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所辖镇人民政府或者教育局批准。教育局与所辖镇人民政府、村(居)委、学生家长共同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25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5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对于放宽年龄招收的,必须公开规范办理。职成科要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起始年级全面执行“阳光分班”政策,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严禁掐尖招生,严禁以各类名义收取选班费、赞助费等。各中小学要在8月20日前完成阳光分班方案的制定,31日前将分班结果报送至区基教科。

6.网上预登记时间:2025年7月20日--7月31日。

7.招生审批时间:2025年8月11日--8月20日。

二、全面统筹特殊类型和群体招生

1.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各中小学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各初中学校要加大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宣传力度,做到学生、家长知晓率达95%以上。

2.保障特殊群体教育。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家庭困难学生要减免费用,加强关心关爱,通过多种方式防止他们辍学,发现问题及时向村镇及教育局反映。要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坚持以公办中小学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居住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按就近原则安排其到公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中小学就读的,教育局将依法予以统筹安排;对烈士、现役军人、台籍、少数民族、援疆和援藏等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按省市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全面加强监督管理

1.压实工作责任。各中小学要认真贯彻省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精神,在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对招生范围内学位需求情况进行摸排,对学位供给紧张问题及时预警,采取切实可行的化解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招生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执行好省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平稳有序。

2.强化监督检查。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区教育局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加强对民办启航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招生方案等的监管。在统一招生前,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媒体宣传、学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统一发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便于学生和家长选择。要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保障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便于监督。密切关注违规招生行为,及时发现、迅速处置。继续发挥学籍系统辅助规范招生的作用,实时监测,定期开展网上巡检。区教育局督导室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3.严惩违规行为。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予以约谈、批评,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民办启航学校不得违规拒收学生、不得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和转学;因违规招生被通报,年检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核减招生计划,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拒不执行改正的,依法依规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含筹设期间)不得招生。对发布未经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招生方案等行为视为无效招生,按违规办学行为处理。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区教育局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4.加强学籍管理。每学期开学初要开展一次学籍排查,要通过微信、电话、家长会、家访、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学籍管理政策宣传,对人籍不一致的学生要摸清去向,及时通知村、镇并上报教育局,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5.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认真贯彻落实《毛集实验区全面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毛教〔2021〕5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本区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引领作用,带动薄弱学校的发展提升,缩小校际间的办学差距,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关于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花家湖学校挂牌淮南市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实验初级中学花家湖校区的通知》(毛教〔2021〕28号)文件精神,毛集实验初中七年级分流至花家湖学校的学生与本部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6.广泛宣传引导。各中小学要充分、深入、细致解读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主动加强信息公开,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确保学生、家长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政策内容。借助新闻媒体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帮助群众了解、认识和理解招生入学工作。各中小学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考试招生的政策;积极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特别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个别学校的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不良后果。让每一位家长知晓凡报考普通高中必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必须按照招生政策和规定填报志愿、参加全市统一招生录取,方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普通高中均无权录取计划和政策规定以外的学生;特别应知晓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要求,要求每学期结束时必须通过学籍系统和管理平台,上传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相关实证材料,“人籍不一致”将影响初高中招生入学。各初中学校(社会报名点)要确保《致全市中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一位考生手中,考生及家长签名后的《明白卡》交由初中学校(社会报名点)存档备查,如出现因考生及家长未签收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违规主体承担,并追究初中学校(社会报名点)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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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7月4日 

 

 

 

作者:毛集实验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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