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成立了由区管委主任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了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深入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
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范围内的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沿线、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详细掌握建筑垃圾的产生源头、运输路线、处置去向以及随意堆放和倾倒建筑垃圾等情况,并建立工作台账。截至目前,共检查建筑工程项目18次,出动执法人员130余人,多家单位联合执法4次。成立城乡垃圾乱堆乱倒暨污水乱排乱放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及印发相关实施方案,截至目前,督导专班共督察4次,下发督办函3期,已交办问题20项,交办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建立相关台账。
(三)强化源头管控,规范排放行为。
加强对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的日常监管,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编制的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执行,要求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防尘,设置围挡、冲洗设施,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防止带泥上路,物料堆放覆盖、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等。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通过源头管控,有效减少了建筑垃圾的无序排放。
(四)严格运输管理,打击违法运输。
加大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未密闭运输、抛洒滴漏、未随车携带核准文件、未按规定路线时间作业等违法行为。要求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合法的营运资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运输车辆6辆,罚款0.6万元,有力打击了违法运输行为。
(五)合理规划临时消纳场所,提高处置能力。
结合我区工作实际,选取日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为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明确临时消纳场所的管理要求。目前所产生的建筑垃圾送往该场所消纳,暂时可缓解全区建筑垃圾的消纳需求。
同时,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再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六)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六个百分之百”、“十达标”政策要求,提高了施工单位、运输企业和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今年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悬挂横幅10余条,媒体报道3次,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建筑垃圾治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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