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发布时间:2022-05-31 15:34来源:毛集实验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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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

您于2022512反映淮南市尚高木门有限公司长期排放油漆,严重污染空气,危害居民健康问题”的信访事项按照信访条例,我们已于2022517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男,身份证号:*,住址:焦岗湖镇洼梁新农村,手机号:*,发生地:毛集镇中心社区。

二、信访事项调查情况

经调查,淮南市尚高木门有限公司,位于毛集镇中心社区,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属区管一般排污监管企业,通过检查该公司木门生产线有喷漆工序,建有喷漆房及喷漆废气收集处置设备,能正常运行。经调查2022年5月该公司疫情后复工复产,复工以来只进行木门加工,未使用喷漆房喷漆,未发现投诉人反映的喷漆污染情况,经了解,投诉人是该企业股东,因撤股问题与企业闹僵,进行投诉,举报问题不实。

三、处理意见

您反映的问题,毛集实验区环保局高度重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进行调查,处理意见如下:

淮南市尚高木门有限公司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噪声、气均达标排放,未对空气质量和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毛集实验区环保局将继续对该企业加大巡查力度,同时也要求企业加强生产期间的环境管理,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毛集实验区管委会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毛集实验区环境保护局

2022525

作者:陈传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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