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启动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

发布时间:2023-04-14 10:00来源:毛集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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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2月26日起,根据公安部部署,浙江省公安厅会同上海、江苏、安徽公安机关合力推进,正式启动长三角区域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最大限度让办事群众“少跑腿”。

按照以前的政策,省外人员申领临时身份证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对于外出求学、就业的人来说非常不方便。12月26日起,户籍为沪、苏、浙、皖4省(市)的群众,在长三角区域内跨省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在居民身份证制作完成前,凭《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向受理地公安派出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机关在居民身份证签发后3日内制作、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群众办证办事效率得到了极大提升。此外,浙江省公安厅作出特别说明,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信息未经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的,不予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现阶段,浙江省内针对长三角区域内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优先开通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服务,后续将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对长三角区域内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开通相应服务。

作者:区政务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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