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毛集实验区卫计局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01-17 11:12来源:毛集实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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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服务项目;毛集实验区卫计局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办事指南

二、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第二十一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疾病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各种病情书写规范要求。

三、承办机构

区卫健委所属医疗机构

四、服务对象

辖区内公民

五、办理地点

各医疗机构

六、服务条件

患者本人门诊病历本,身份证(医保卡或电子健康卡)或代理人身份证

七、服务流程

1.患者本人或代理人提出申请;

2.患者至就诊科室,由相应资质医生开具诊断证明。

八、服务内容

1. 患者基本信息:包含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以便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2. 疾病诊断:明确写出疾病的名称、分类、分型及临床表现等详细信息,让相关人员能了解患者的具体病情。
    3. 治疗建议:针对患者的疾病,给出相应的治疗方案、用药指导以及康复建议等,为患者后续治疗和康复提供依据。
    4. 医生签名: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生规范签名,表明对诊断内容负责。
    5. 医疗机构盖章:毛集实验区卫计局或其指定的医疗机构会在医学诊断证明上加盖公章,以确保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九、服务要求
    1. 诊断医师资质: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人员应为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2. 亲自诊查患者: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
    3. 证明开具规范: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当日盖章有效。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诊断证明、休假证明只证明病人疾病诊断和是否需要病休以及时间或医疗建议,不得出现疗养、免夜班等非临床医学治疗内容,不应提及与医疗不相关的其他处理意见。
    4. 特殊情况处理:医师只能出具在本医疗机构死亡患者的死亡证明文件,未经特殊授权不得出具劳动能力、伤残程度及职业病等专用诊断证明文件。凡涉及司法办案需要的证明,以及用于因病退休、伤害、残疾、工伤、劳动鉴定、保险索赔、办理低保、生育第二胎等特殊诊断证明,由当事人或家属持公检法、交通管理、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的介绍信,经医院管理部门审核后,由相应科室医师按照相关规定开具诊断证明。
    5. 加盖专用印章:诊断证明书应加盖医院专用印章方为有效,负责加盖公章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对诊断证明审核、把关、登记、保存。
    6. 严禁虚假证明:医学诊断证明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开具诊断证明的医师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服务时限

即办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二,服务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十三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毛集实验区卫计局举报投诉电话:0554-8274848

网上投诉渠道:安徽省医疗服务诉求受理平台http://hssm.ahwsjd.cn:81/hssm/web/appeal.html

作者:区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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