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集实验区财政局毛集实验区农业发展局关于印发毛集实验区2019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2 00:00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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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财政所(分局)、农业办公室:

毛集实验区财政局、毛集实验区农业发展局共同制定了《毛集实验区2019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抓好组织实施。

 

 

 

毛集实验区财政局   毛集实验区农业发展局

2019年4月24日

 

 

 

 

毛集实验区2019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支持保护耕地地力,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部分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财农〔2018〕 1387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 财农〔2018〕123号)、《淮南市财政局淮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淮财农〔2019〕271)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做好2019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站在事关农业绿色发展、稳定粮食生产和维护农民利益的大局,按照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相关要求。以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强化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不断调整优化补贴结构和覆盖面,建立完善的资金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认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紧抓实该项工作,确保补贴政策落实。

二、补贴内容

(一)补贴对象。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二)补贴依据。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要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发放依据。对暂未确权到户的耕地,按照原有方式发放补贴资金。按规定已改变用途的耕地,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2019年省下达到我区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总量1849万元,全区符合条件的耕地面积亩149133.96亩,补贴标准123.99元/亩,全区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年度之间保持相对平衡。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下发到各镇,确保政策落实。

(二)做好补贴面积上报审核。各镇组织上报耕地保护补贴面积数据,区农业发展局负责核实各镇上报数据,审核无误后送至财政局。

(三)兑付补贴资金。区财政局根据补贴面积数据测算补贴标准,依照文件要求,务必于5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补贴对象。

(四)开展监督检查。区财政局、区农业发展局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和检查,避免因漏报和不报面积,损害农民利益。严防通过虚报面积或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财政局、区农业发展局要在区管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抓好补贴政策落实。区财政局落实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做好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监管。区农业发展局负责核实本地耕地保护补贴面积数据,向区财政局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

(二)及时兑付资金。根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层层把关补贴对象、面积等基础数据,及时完成登记造册、公示确认、打卡发放等各环节工作,务必在5月20日前将年度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兑付给补贴对象。

(三)做好政策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手机短信、农业广播、网络等不同形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将补贴政策在补贴对象、面积认定、操作方式等方面的调整变化宣传到村到户,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改革政策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在实施过程中,要主动与基层干部、群众沟通交流,做好执行新政策与老政策口径方面的解释等工作,贏得理解和支持,为政策调整完善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严格工作监管。要采取多种形式,对补贴面积申报和审核、补贴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公示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坚决杜绝乱报、 虚报、重报补贴面积,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农民手中。对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数额较大、性质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报:区工委办公室、区人大工委办公室、区管委办公室、

区政协工委办公室

送:各镇人民政府

作者: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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