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梁昌坤)

发布时间:2026-09-16 11:07点击数:来源:区国土局

我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皖(2026)毛集实验区不动产权第0002877号,坐落:毛集实验区东方御景13栋804,建筑面积128.42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申请补发,并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昌坤

2026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