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6-07-14 16:20点击数:来源:区国土局
客户结清房屋贷款,领取他项权证,后因客户保管不善,导致不动产登记证明丢失。房产位于: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文商城三期C9#栋122、122,房产面积68㎡,房产权利证书号:皖(2022)毛集实验区不动产权第0002231号。他权证号:皖(2019)毛集实验区不动产证明第000073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原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凤台农村商业银行毛集支行
2026年7月13日
皖公网安备 34042102000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