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孙卫卫 孙雅霜)

发布时间:2026-05-21 14:38点击数:来源:区国土局

我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皖(2022)毛集实验区不动产权第0002244号,坐落: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文商城三期C21#103,建筑面积129.75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申请补发,并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卫卫,孙雅霜

2026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