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参保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5-11-05 10:39 点击数: 来源:区人社局 作者:区人社局
内 容:

1、问: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问: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理方式有哪些?

3、问:灵活就业的缴费标准、缴费方式是什么?

4、问: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如何建立、计息的?

答 复:

答:

1、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含在校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自愿以个人身份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2)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3)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就业人员;

4)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安徽省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取消户籍限制,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公共服务平台、皖事通APP等方式线上办理,或提供身份证或者社保卡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在每月2-25号的工作日,到居住地就近的各区县政务中心或合作银行网点办理参保接续。

毛集实验区政务大厅(毛集实验区康泰路68号)社保窗口,咨询电话:8272017

3、按现行国家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可在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以2025年度为例,按60%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为862.2元。以下选取几个缴费档次供参考:

参考档次

月缴费基数
(不保留小数)

月缴费金额(元)

社平工资60%

4311

862.2

社平工资80%

5748

1149.6

社平工资100%

7185

1437

社平工资150%

10778

2155.6

社平工资200%

14370

2874

社平工资250%

17963

3592.6

社平工资300%

21556

4311.2

社保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参保人可通过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及皖事通APP等线上缴费渠道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进行缴费。如遇到有关缴费方面问题,可咨询税务服务热线:12366。

4、(1)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本人月缴费基数的8%建立例如,月缴费基数4311元,每月缴费862.2元,其中4311*8%=344.88元记入本人个人账户。

2)社保缴费计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基数×8%),按国家统一利率复利计息。记账利率每年由国家人社部、财政部统一公布年利率远高于银行定存。(如:2023年记账利率:3.97%2022年记账利率: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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