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补(换)发
发布时间:2023-08-07 09:19
点击数:
来源:答问知识库 作者:区政务公开办
内 容:
受理条件: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的
答 复:
受理:申请人可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八公山分厅、皖事通或者线下大厅进行办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者材料不全的情况,受理人员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审查:本单位审查人员对申请人以及提交材料等情况进行审查。
办结:若各办理环节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手续齐全,本单位办结人员将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当事人提出的有关事务,并及时通知办理结果,颁发相关证照或者办结通知书。
送达:申请事项办理流程结束,本单位工作人员将证照及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