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毛集实验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举办)企业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通知》(皖自然资管〔2022〕2号)精神,保障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举办)企业的用地,增强农村集体经济活力,促进乡村振兴,2024年4月12日至5月12日我局开展了对《毛集实验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举办)企业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的立法征求意见活动。通过毛集实验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maoji.gov.cn/)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修改意见,特此说明。
毛集实验区国土资源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