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毛集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毛集实验区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经区管委同意,现将《毛集实验区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毛集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毛集实验区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
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进程,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皖政〔2022〕69号)和《关于印发〈推进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府法领〔2023〕3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法治乡村建设、加快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完善乡镇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推进乡镇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建设,为实现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加强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全覆盖的合法性审查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坚持将合法性审查作为乡镇(街道)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签订行政合同、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的必经程序,确保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或出台。2023年9月底前,实现全区各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形成权责统一、程序规范、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提升乡镇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合法性审查机构和人员
在机构设置上,各镇党政办为乡镇合法性审查承办机构,负责统筹合法性审查工作。在人员配备上,明确1名领导分管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至少1名党政办工作人员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并可整合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司法所工作人员等力量参与合法性审查,或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解决。区司法局为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指导。
(二)明确审查范围
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事项主要包括:
1.乡镇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
2.乡镇拟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乡镇拟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
4.乡镇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5.其他需要合法性审查的重大事项;
各镇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本乡镇的合法性审查范围,并以目录清单形式报送区司法局汇总。
(三)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
1.规范审查程序。乡镇要建立健全审查流程,明确审查事项的送审、审查、审签、意见反馈、卷宗归档等各环节程序。决策事项承办机构应当按要求提供决策草案、履行法定程序的说明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据等相关材料,保证必要的审查时间,不得以征求意见、参加会议等代替合法性审查。乡镇班子集体讨论涉及合法性审查事项议题时,应当安排合法性审查机构负责人或审查人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2.落实法律顾问会审制度。充分发挥好各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提交合法性审查机构审查的事项,应当同时提交法律顾问进行审查,法律顾问审查意见书随送审材料一并提交合法性审查机构。
3.落实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每年公开需要合法性审查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事项的目录清单。同时,建立目录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的动态管理。
(四)严格审查标准
各镇合法性审查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从权限、程序、内容三方面对决策事项严格审查,确保各镇决策事项合法有效。各镇合法性审查机构要对审查意见负责,不得以法律顾问等第三方意见代替合法性审查机构意见。
四、保障措施
(一)抓好工作部署。合法性审查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合法性审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结合各镇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具体措施。
(二)强化支持保障。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要支持乡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指导加强合法性审查人员力量配备,加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财政保障力度。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业务培训,指导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乡镇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保障,配强合法性审查力量,将合法性审查工作经费列入乡镇年度财政预算,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
(三)落实工作责任。要充分认识推行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构建严密的责任体系,强化责任传导,切实形成合法性审查工作合力。乡镇要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体制和机制,构建起确保实现全覆盖、应审必审、规范审查的长效机制。乡镇主要负责人为合法性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经常听取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的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调度、督促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分管领导是合法性审查的具体责任人,对合法性审查及审查意见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对分管领域和部门合法性审查工作具体负责;参与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要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直接负责。
(四)强化工作考核。将乡镇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述法重要内容。区司法局将适时开展情况通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激励,对工作推进不力、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及时督促整改。
各镇9月20日前,将本辖区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取得的成效,以及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等,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区司法局;每月25日前,填报《乡镇合法性审查情况统计表》,报送区司法局。
联系人:区司法局 颜炎,0554-2795602,mjyfzqb@sina.com
附件:1.乡镇合法性审查人员统计表
2.乡镇合法性审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乡镇合法性审查人员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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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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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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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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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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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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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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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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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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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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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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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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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情况(月度)统计表
填报单位:(印章) 日期:
乡 镇 名 称 |
制定合法性审查制度情况 |
审 查 数 量 |
审查 事项 名称 |
审 查 时 间 |
审查 发现 问题 数量 |
合法性审查分管负责人 |
合法性 审查机构 |
审核人员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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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审查人员 |
兼职审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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