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家湖学校教育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4-09-01 09:24信息来源:毛集社会发展实验区花家湖学校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花家湖学校教育资助政策

 

一、特殊群体类型

1.脱贫家庭学生;2.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3.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4.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5.城乡低保学生;6.低保边缘人口;7.特困求助学生;8.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9.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10孤儿;11.事实无人抚养学生;12.贫困残疾学生;13.贫困残疾人子女等十三类特殊群体学生。

二、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资助对象:资助在本市公办幼儿园或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含收费低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其它有证民办园)

()资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在园在籍贫困幼儿资助标准为每年不低于1200元。

()发放方式:按学期申报和发放。春季学期4月底前完成申报.5月份发放到位;秋季学期10月底前完成申报确认工作,11月底前发放到位。

三、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经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学校(含民办)在籍在校学生,在学校内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1250//,初中1500//年。

()评审和发放:按学期申请和发放。春季学期3月底前完成申报确认工作,4月份完成发放工作;秋季学期9月底前完成申报确认工作,10月底前完成发放工作。

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经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学校(含民办)在籍在校且非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625//,初中750//年。

()评审和发放:按学期申请和发放。春季学期3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4月完成发放工作;秋季学期9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10月底前完成发放工作。

 

 

202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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