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集实验区花家湖学校职称评审条件、程序及工作方案
毛集实验区花家湖学校职称评审条件、程序及工作方案
(讨论稿)
职称评定,关系着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为了确保我校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序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学校长远发展,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充分发挥职评工作的导向作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上级职称评审条件的本校在职教师均可申报。学校符合条件申报的实际人数大于上级指标时,通过量化积分择优推荐参评。
二、量化积分
1、班主任及领导班子成员(6分):指在花家湖学校任教以来至评职称时,按担任班主任的年限,每学年计1分。中层领导与班主任同样对待,校级领导班子每学年计1.2分,兼职的每学年加1.2分。
2、教龄:每年按0.3分计算.
3、校龄:每年按0.5分计算。(可累加)
4、任职时间:任职年限大于上级规定年限,每多一年加1分。
5、业绩(基分30分):
按参评人员绩效考核分值最高赋30分,其实参评人员得分=本人得分/最高得分*30
6、请假(基分10分):只考核近一年的请假,事假累计22天,病假累计66天,不能参加职称评定。一年内8天事假外,每多请一天假扣0.2分,旷工一天扣2分。一学年事假累计22天,病假累计66天,或旷工15天及以上者,不能参加职称评审。
7、荣誉:任现职以来获国家、省、市、县(必须盖有政府公章)、校荣誉称号的,分别按10、8、6、4、2分计分。该项荣誉称号必须经学校登记核实的为准。私自作假的荣誉不予计分。盖政府部门公章的荣誉获得者按下一级计分。该项荣誉分不累计,只计一项最高分。
8、按上述得分总和排队,从高到低预选推荐参评教师,如若预选最后名次出现并列超过指标人数时,在同等条件下,依次按教龄长者优先、教学成绩显著的教师优先、现任班主任业绩突出者优先,并以此产生推荐参评教师人选。
9、本方案有关条款与上级规定有冲突时,则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三、评审程序
1、本人申报:凡参评教师均需本人按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学校量化积分办法,书面提供相关量化积分依据。(内容如有不实,一经查证,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2、资格审查:校职评领导小组依据申报条件逐项进行资格审查。
3、量化评分:对资格审查过关的参评教师,校职评领导小组依据《永和三中职称晋升量化积分办法》分项计分,并排出参评教师预选推荐名次。
4、民主推荐:按得分高低顺序,综合参评人员各方面表现,由评审小组对参评人员进行民主表决,多数通过方为同意推荐,由此产生本年度职称晋升上报教师名单(原则上不能替换他人)。
5、公示结果。
6、上报主管部门。
四、其它
1、本方案经校委会、全体教职工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2、本人或直系亲属参评时,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3、本方案由校委会负责解释。
花家湖学校
2025.9.1
附件:花家湖学校职称评聘工作小组
组 长:王 永(校长)
副组长:李 球(党支部书记)
王琼杰(副校长)
成 员: 袁 孟(党支部副书记)
陶 丽(办公室主任)
吕克菊(教科室主任)
张 丽(教师代表)
孙 颖(教师代表)
陈艳艳(教师代表)
皖公网安备 34042102000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