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安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梁安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为保障学生在校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推进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梁安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一、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被学校正式录取并报到入学,或者转入学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学校学籍。
学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按要求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和教师的工作;
(三)按照有关规定获得物质奖励和资助;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通过学业水平测试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持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 学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
(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和思想道德品质,自觉维护学校荣誉;
(三)认真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五)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学校建立学籍管理制度,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达到学分要求的学生,准予毕业。
四、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学校对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对表现突出的学生提供助学金。
学校建立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梁安小学 2023年10月
皖公网安备 34042102000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