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焦岗湖镇卫生院科室发生
医疗纠纷的应急预案
焦岗湖镇卫生院科室发生
医疗纠纷的应急预案
为杜绝我院各科室发生不必要的医疗纠纷的事件现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1.医疗纠纷发生后,应当立即向院领导汇报情况。
2.科室负责人应当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进行果断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的激化,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至此为止。
3、不能终止的矛盾与纠纷,报告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立即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负责人、其他科室工作人员共同协调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即终止。
4、对主管部门已接待,但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当事科室一周内备齐所需病案摘要、原始病案、有关资料及科室意见。
5、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出席医疗事故鉴定会。
6、如果患者及家属向法院起诉,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和律师代表医院出庭,必要时职能部门陪同。
7、医疗主管部门根据医疗纠纷的性质对科室和个人提
出行政处理意见,并提请院办公室决定。
皖公网安备 34042102000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