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2019年4月23日进行了修正.以下是其主要内容:
总则
- 立法目的是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 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依申请审查,准予公民、法人等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 设定和实施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等原则,依照法定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
行政许可的设定
- 可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等特定活动需批准的;有限自然资源开发等需赋予特定权利的;提供公众服务需确定资格资质的等.
- 公民、法人等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调节、行业组织等能自律管理、行政机关事后监督等方式能解决的事项,可不设行政许可.
- 法律可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设定,必要时国务院可发布决定设定,实施后需及时提请制定法律或自行制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在一定条件下可设定行政许可,但不得设定某些特定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 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在授权范围内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机关可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 申请与受理:公民、法人等应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提供格式文本,申请可通过多种方式提出,行政机关对申请应按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 审查与决定:行政机关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必要时应进行实地核查等.
- 期限:除当场作出决定外,行政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经批准可延长10日.
- 听证: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等,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权利.
- 变更与延续: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等,应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需延续的,应在届满前提出申请.
行政许可的费用
-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费用,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监督检查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应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
法律责任
- 规定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被许可人等违反行政许可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责令改正、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