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梳理农药网格化管理服务责任清单的通知》(皖农农函〔2024〕753号)已由省农业农村厅发至各县区,淮南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农药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淮农办〔2024〕179号),现就落实省市文件精神提出以下要求:
1、进一步提高对网格化管理服务重要性的认识。各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清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农药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领导,督导网格员切实履职尽责,持续做好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防止网格空心化。
2、全面更新网格化管理服务责任清单。网格化管理责任人、网格员和服务主体变动的,要及时更新本级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区级清单网格区域要明确包保到镇,镇网格员责任清单中的服务对象要准确填写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等)相关信息。
3、各镇网格化管理责任清单、服务对象清单要及时上报区农业发展局备案,区农业发展局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存档,并在管理服务对象工作场所张贴更新后的网格告示牌。
毛集实验区农业发展局
2024年12月16日
皖公网安备 34042102000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