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毛集实验区农业发展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6 15:47信息来源:毛集实验区农业发展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区应急局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务会议研究,制定印发《毛集实验区农业发展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正文附后

 

 

毛集实验区农业发展局

  2023626
      

 

 

 

 

毛集实验区农业发展局安全生产事故

应急预案

 

1.   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妥善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区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提高全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置能力,建立和完善全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有序地处置事故,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害,保障和促进全农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农业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有效防范应对重大农业自然灾害,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1.3 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农业农村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办公、农业生产及农机生产范围内发生的非刑事伤亡事故和造成较大损失的突发性事故。

1.4 应急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及时消除隐患、严防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局属各科室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备队,分级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1.4.3科学决策,规范救援。处置突发事故应严格按照市总体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预案规定,在职权范围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4.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等,加强培训和演习工作,做到常备不懈、有备无患。

 

2.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农业发展局成立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胡义全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李兆新同志任副组长,各项工作实行专人专管,分项负责,统筹兼顾,密切配合的原则李兆新同志分管农田建设管理科、科技教育科、农经管理科。徐从前同志分管农机管理科、种植业管理科。刘庆贵同志分管畜牧兽医科、定点办。王维标同志分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蔬菜和渔业渔政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李超同志分管区工委农办秘书科、乡村产业发展科、综合科、财务室、办公室。后续再有人员变动不再另行行文。

2.2 机构职责

2.2.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农业农村部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2.2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全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重大事项。

2.2.3 组织和协调全农业安全生产的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变更和终止重大和特别重大农业安全生产应急响应。组织、协调、指导灾区开展农业生产自救。

2.2.4 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报告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及应急处置情况。

2.2.5 视情况组织救灾备荒动物防疫物资的储备和调剂,协调化肥、农药、饲料等救灾物资供应。

2.2.6 筹措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农业抗灾救灾工作。

2.3 工作机构

    2.3.1 综合协调组:主要由安全生产处、办公室组成。负责应急组织、对外联系、信息提报、人员组织、法制保障、舆情控制引导等工作。

2.3.2 技术指导组:主要畜牧兽医科、农机管理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蔬菜和渔业渔政管理科种植业管理科乡村产业发展科组成。负责协调专家组织指导制订事故救援处置方案、组织事故现场(配合专业救援队伍)救援、保护事故现场、组织(配合)事故调查处置、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2.3.3后勤保障组:主要由办公室、财务处组成。负责事故本级应急救援处置力量、资金费用、车辆、宣传保障工作。

3. 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3.1 农业生产及农机生产应急预案

3.1.1 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救至伤员和抢救国家财产。

3.1.2 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事故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情况。

3.1.3 根据事故情况,组织现场周围人员疏散。

3.1.4 尽最大力量阻断污染源的蔓延。

3.1.5 做好现场保护、清理工作。

3.1.6 尽快组织恢复生产。

事故过后,应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采取的措施,所受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报送相关部门。

3.2 农机生产及渔船监管应急预案

3.2.1 当得知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或收到相关呼救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立即上报领导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并迅速通知应急、公安、交通、保险等有关部门协助。

3.2.2 农机事故报告后必须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协调公安、急救、保险部门联合行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有效地维护现场秩序,划定现场保护范围,勘察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确认证人有条件的立即取证,安抚群众,协调救助、理赔事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2.3 当农机事故发生现场对人员、财产、公共安全的危害性消除,伤亡人员、群众已得到救护和安置,财产得到妥善保护,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经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宣布应急救援结束。

3.3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3.3.1 发生洪涝灾害时,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首要目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全力抢险,力保生产安全的原则。

3.3.2 迅速向上级领导报告。

3.3.3 如遇特大洪水或遇其他地震或地质灾害,当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实施抢险的同时,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对人民群众的损失和安全转移工作,受到威胁的人员可就近往高处移靠或往安全可靠地点转移。

3.3.4 积极向受灾地提供技术指导,帮助灾民恢复生产。

3.4 其他事件应急响应

    3.4.1 事发报告

    3.4.1.1 事故发生后,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在控制事态、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初步摸清事故情况,在事故发生30分钟内(重大以上事故立即报告)迅速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农业主管领导报告,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可先用电话报告,并在1小时内书面形式简报,2小时内书面详细续报。特殊情况下,特殊情况事发单位可直接向市应急管理部门、农业主管部门报告。

    3.4.1.2 迅速核实事故情况。区农业发展局值班值守或监管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电话核实事故情况。记载清楚本方和对方承办人全名,对方单位部门和联系电话,做好记录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立即向本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市农业农村局行业监管部门报告。

    3.4.1.3 发生事故各级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电话报告“六个要素”:即突发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事由、现状、影响、采取的措施。其中,时间报告要精确到分,地点要明确、具体。值班人员必须填写电话记录。文字报告:上报的情况报告要由本单位领导签发,注明承办人全名和联系电话,标明缓急程度、发送时间和收(发)文编号。内容要条理清楚,语言简洁,重点突出;事故情况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状况、原因、影响等;事故单位、当地已经采取的措施及效果。事态发展预测和下一步行动计划以及处置建议等。

    3.4.2 应急响应

    农业发展局获知发生事故核实后,立即向本级主管领导报告,由其视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级(专项)应急预案。同时向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报告,由其决定是否启动本应急预案。

    3.4.3 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时,事发单位要第一时间向专业救援队伍报警,启动现场处置应急预案,判明情况,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要具备超前预测能力,迅速控制事态,防止危害升级。

    3.4.4 指挥处置

    3.4.4.1 发生一般事故。在迅速上报信息同时,区农业发展局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事故性质、特点和情况作出判断,果断、迅速地做出具体处置方案。要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和性质,积极组织、配合专业救援队伍采取必要的局部管制措施,疏散附近人员,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同时要采取措施保护好重要档案文件、业务数据及周边通信、网络、电力设施等。

    3.4.4.2 发生较大事故。迅速上报信息同时,市农业农村局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指挥长应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救援处置,专家组、各工作组到位投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①保障人、财、物等资源的合理调配。

    ②组织、配合专业救援队伍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做好应急处置。

    ③及时形成事故情况报告定期上报事故处置相关信息。

    ④做好舆情控制,研究制定新闻发布方案和对外答复口径。经上级同意或授权,对外发布事故情况,防止负面谣传。

    ⑤保护重要物资的安全,保护事故现场,收集并保护引起突发事故的相关证据。

    ⑥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3.4.5 应急解除

    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突发事故态势已结束或取得预期处置结果后,可宣布应急行动解除。整理应急工作记录,清理遗留未结事项,移交职能部门或地方善后处理。

    3.5 善后处置

    3.5.1 突发事故处置结束后10日内,形成事故处理报告,将事故的有关情况、现场处置工作以及善后工作情况整理成文件向市政府、市安委会报告。保存事故相关全部文件材料、记录等归档。

3.5.2 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3.5.2.1 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部门、岗位;

3.5.2.2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5.2.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3.5.2.4 事发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3.5.2.5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3.5.2.6 事故的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部门安全员和报告人。

3.5.3 根据突发事故中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意见和建议。对应急处置中预案进行评估,加以修订完善。

    3.6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媒体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各级应急指挥部处置事故的信息发布,须报请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后,再行发布。

4. 责任与奖惩

农业行业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未依照预案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或者在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5.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农业发展局负责解释。

 

 

    正在更新中...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