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指导清单(第三批)》等四个清单修改意见的情况

发布时间:2023-09-13 10:30信息来源:毛集实验区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推动减轻村级组织负担,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局拟定了《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指导清单(第三批)》等四个清单(征求意见稿)2023年9月11-2023年9月12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书面或电子邮件反馈,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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