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毛集实验区民政局2022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毛民字〔2022〕17号
关于印发《毛集实验区民政局2022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民政所、焦岗湖镇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社会事务部:
现将《毛集实验区民政局2022年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毛集实验区民政局
2022年4月6日
毛集实验区民政局2022年民政工作要点
2022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区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推动共同富裕创造高品质生活为目标,以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1.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准确理解把握“两个确立”的政治要求和实践要求,不断强化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展学习研讨和系统培训,深化宣传宣讲和贯彻落实。
2.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党史学习教育的制度化长效化机制,进一步总结民政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推动形成示范效应。
3.学习领会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对局机关党员干部进行集中轮训、交流研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讲清楚、讲仔细、讲明白,让党员干部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
二、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4.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持续提高社会救助的可及性和时效性。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社会爱心帮扶有效衔接机制,扎实推进“救急难”工作,拓展社会救助服务内涵,丰富“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和服务内容,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5.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政策总体稳定,建立与乡村振兴部门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者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落实好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6.提升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质量。进一步完善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实行动态监测、跟踪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充分利用信息比对、网格梳理、例会协商等方式,及时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并根据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及时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或急难社会救助。进一步规范乡镇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审核确认业务,低保特困办理时限缩短至20个工作日。
7.完善社会救助监督长效机制。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全面整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畅通救助服务渠道,及时办理社会救助领域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事项。
8.继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试点。实施急难发生地救助,取消全市范围内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全面实现在急难发生地办理临时救助业务。鼓励有条件的特困供养机构,为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托养服务。
9.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按市政府文件精神,及时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财政补贴标准,保障好重点困难群体。提升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全区城市和农村失能、半失能人员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60%。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00%签订委托照料协议,落实走访照料责任。
三、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10.优化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继续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2022年拟改造不少于50户。对高龄、独居、不能自理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社区探视,周探访率达到100%。
11.提升养老机构照护能力。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到2022年底前,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
开展敬老院公办民营改革,力争年底全面完成。
12.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继续实行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3项制度。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2022年底村级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100%。整合农村闲置设施,发挥农村“五老”群体作用,培育基层服务组织,组织农村留守妇女、低龄老年人等人力资源,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
13.提升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水平。建立养老服务跨部门协同监管及信息共享机制。全面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推动《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实。
四、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4.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召开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推动相关部门落实职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乡镇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持选优配强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完善儿童关爱保护体系。指导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走访、信息更新、强制报告、政策链接、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及家庭教育等重点工作。根据市局要求,乡镇未成年人保护站建设覆盖率达100%。
15.规范推进儿童收养工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落实民政部《收养评估办法(试行)》,提升收养评估工作制度化水平,依法依规开展收养工作。
五、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16.注重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对新任村(社区)工作者开展全覆盖培训,推荐优秀社区工作者参加上级业务骨干培训班。
17.持续深化社区民主自治。根据省、市安排部署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相关政策,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引导居民主动参与社区事务决策与管理。加强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制定村务公开目录,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18.扎实开展好民政部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进一步丰富臧巷村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增强村级议事协商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 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19.积极挖掘城乡社区先进做法。积极挖掘各镇在城乡社区治理中先进典型,开展全国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评选、学习宣传工作。
六、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20.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推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育等工作与社会组织党建相同步,着力提高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率。打造党建活动室,推动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组织力。
21.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按照《全省社区社会组织三年专项行动计划》要求,指导督促各乡镇落实好《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实现我区社区社会组织数量到2023年底,城市社区平均拥有10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打造一支参与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的“本土部队”。重点对社区治理类、社区公益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进行扶持培育。
22.提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能力。把握双重管理体制不动摇,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登记规范化水平和便民利民程度。持续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加快低效、无效社会组织出清。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扎实做好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化解。
七、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23.做好城区规划区地名管理工作。提请区管委调整地名工作领导小组。
八、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24.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加强救助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规范、完善救助程序,提升救助管理服务水平。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力度,持续推进落户安置、源头治理等工作。突出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活动。
25.扎实做好残疾人福利工作。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做到对象精准、调整及时,发放率100%。建立“两项补贴”发放对象的定期走访、调查、评估机制。指导乡镇做好全国残疾人信息系统管理,及时更新系统数据。积极参与“助残日”等残疾人关爱活动。按区工委政法委提供的人员名单,发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贴。
26.深化殡葬领域改革。继续推进各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公益性公墓建设土地指标。扎实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治理行业暴利和乱象。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殡葬新风,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27.全面加强和优化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实行“互联网+婚姻”,推动婚姻管理与服务在线深度融合。加强婚姻登记员培训。培育文明健康的婚俗文化。加强完善婚姻档案规范衔接交接管理。提升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风险隐患防范化解能力。
九、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
28.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组织开展2021年度慈善组织年报工作,做好慈善协会的换届工作。宣传贯彻《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持续做好全国志愿服务系统推广应用和志愿服务信息数据汇集服务工作,引导符合登记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2022年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志愿服务站覆盖率达60%。
29.推动社会工作健康发展。按照省市要求,年度内100%的乡镇完成社工站建设任务。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推进社会工作助力乡村振兴项目。
十、持续加强民政自身建设
30.推动实施“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推动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民政工作战略任务、重大工程贯彻落实,完善“十四五”项目库建设,加强与发改部门的沟通,将“十四五”时期具体建设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31.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和局机关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指导各乡镇民政所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教育培训,强化防疫物资储备,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筑牢群防群治疫情防线。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疫情防控。
32.加强民政基础工作。加强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保密管理、信息公开、信访、安全、档案管理等工作。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推动民政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扎实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积极稳妥引导舆论。
33.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大力选拔任用符合标准的好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着眼民生民政工作需要,灵活运用“走出去”、“请进来”、“线上线下一起学”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专题培训。
十一、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34.切实加强党建引领。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35.继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引导党支部和党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利用重要节点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过“政治生日”等主题党日活动,深化对党忠诚教育。以党建促进业务,把创建模范机关融入民政业务工作,引导党员在岗位实践和服务群众中锤炼党性、坚定信念,积极争创模范机关。
36.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压紧压实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年内局党支部专题研究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加强舆情研判和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强化正面宣传。加强对党员干部自媒体行为的引导教育,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阵地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促检查,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
37.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全年开展党员干部集中警示教育不少于2次,注重通报案例学习、党规党纪学习与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相结合,始终贯彻“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省、市委、区工委“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工作部署,扎实办好民生实事,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持续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十四五”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