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集实验区焦岗湖镇穆台村村庄规划(2025—2035年)批后公告
《毛集实验区焦岗湖镇穆台村村庄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毛集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告。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毛集实验区焦岗湖镇穆台村村域行政管辖范围,村域国土总面积约416.01公顷。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其中近期至2030年。
三、规划目标:毛集农旅融合精品示范村和乡村振兴新样板
1.产业发展方面
农业提质工程:推进建设数字化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推广智慧灌溉、生态防控;
旅游精品工程:高品质开发滨湖民宿集群(避免低端同质化),设计 “焦岗湖渔趣”主题垂钓公园;
三产融合工程:推出 “一日农耕·一日湖滨”深度体验活动。
2.人居环境方面
核心片区提升:对旅游综合服务中心(村部)、主要民宿聚落、村庄入口等重要节点进行景观建筑一体化精品设计;
翻新、补充村民健身活动场地,提升设施配套水平。
四、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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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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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
农用地整理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2025-20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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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塘复垦 |
2025-202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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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次林地复垦 |
2025-20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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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整理 |
村庄建设用地复垦 |
2025-20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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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建设用地盘活 |
2025-20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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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修复 |
低效林地生态修复 |
2025-20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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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塘生态修复 |
2025-202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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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渠生态修复 |
2025-202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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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 |
道路交通 |
乡道墓新路升级 |
2025-202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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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道康焦路升级 |
2025-202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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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停车场 |
2025-20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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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水步道/栈道建设项目 |
2025-20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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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设施 |
公墓扩建 |
2025-20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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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 |
农田水利设施建 设项目 |
2025-20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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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 |
乡村振兴产业基地 |
2025-20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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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台民宿项目 |
2025-20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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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台滨水旅游景观带建设项目 |
2025-20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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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台原乡旅游体验基地项目 |
2025-20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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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台农事体验基地项目 |
2025-20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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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钓中心 |
2025-20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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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 |
卫生改厕项目 |
2025-20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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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亮化提升工 程项目 |
2025-20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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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两侧景观提升工程 |
2025-202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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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庭院建设 项目 |
2025-20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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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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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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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拆并,确实不能拆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穆台村耕地保有量238.5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227.33公顷。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林地 穆台村林地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灌木。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3.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穆台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4.农村宅基地 穆台村居住用地主要用于农村住宅、安置区及农民生活必要的配套设施建设。 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穆台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用于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6.商业用地 穆台村商业用地主要用于商业零售和旅游设施建设。 7.工业用地 穆台村工业用地主要用于产业发展。 8.仓储用地 穆台村仓储用地主要用于物流仓储和战略性物资储备。 9.交通运输用地 穆台村交通运输用地主要用于公路、村庄内部道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0.公用设施用地 穆台村公用设施用地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11.留白用地 穆台村留白用地主要用于暂不明确规划用地,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直接使用。在用地项目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2.陆地水域 穆台村陆地水域主要用于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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