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发展局机构简介
机构职责:
区农业发展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指导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全区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全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全区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全区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治理安全国家、省级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区农用地、渔业水域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全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全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区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残留检测方法等国家标准。组织全区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全区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区农业投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十二)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全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农业对外援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工作。
(十四)协调社会各界扶贫工作,指导开展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驻村帮扶工作。指导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负责全区扶贫对象的信息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衔接资金分配方案,负责财政专项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宣传和调研,承担全区扶贫开发培训工作。
(十五)负责区工委、区管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六)完成区工委工、区管委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效能管理等工作。牵头协调局系统和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财务科。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三)种植业管理科。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抗灾救灾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组织开展植物检疫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四)农机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五)乡村产业发展科。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贯彻落实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
(六)综合科。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
(七)农经管理科。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负责农民增收,监督减轻农民负担。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
(八)科技教育科。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
(九)蔬菜和渔业渔政管理科。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十)畜牧兽医科。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监管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
(十一)农田建设管理科。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二)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十三)计划项目科。拟定组织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措施。负责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备案管理,指导协调扶贫开发项目实施。拟定衔接资金统筹分配使用方案,监督、检查衔接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益并进行分析,做好项目资金的审计核查等。
(十四)帮扶科。协调金融帮扶、“雨露计划”,负责机关各级各类学习培训对接落实等工作。负责全区培训,宣传和解读相关法规政策等工作。负责联系、督促政策落实。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负责宣传、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
(十五)社会科。负责实施光伏、就业帮扶,负责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重要文件、重要政策措施、领导同志批示和各级巡视巡察整改等督查督办。负责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查、巡查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毛集实验区康泰路76号农技推广中心2楼208室。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办公电话:0554-8271225
主要负责人:胡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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