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安置问题 

发布时间:2024-03-10 16:34信息来源:毛集实验区管委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答复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留言反映安置问题,毛集实验区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于2004年12月入伍,2009年4月安置到区市容局,为执法队员。根据2021年5月26日第12期会议纪要,您享受与所在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工资待遇。2024年4月份工资应发总额为5572元(未包括655元,按年发放),扣除五险一金,月实发工资约3700元。后续将补发该会议纪要印发后至今的差额部分。

    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毛集实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刘显烁,联系电话:0554-8278281),毛集实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王虎宇,联系电话:0554-827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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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尊敬的任书记: 您好!我是毛集实验区工作人员。我叫朱磊,身份证号340***********405X。我是2004年12月入伍,服役于河北省石家庄消防支队,2006年退伍,一直在毛集工作至今。我所反应的问题是:我是符合安置政策的,但是到现在也没有编制,在2021年毛集实验区工委办公会议纪要,有14名同志符合安置条件,按照事业编制待遇安置。但是我从2021年会议纪要起,我工资每个月只开2587.36元。别的任何待遇没有。希望领导给予解决。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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