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印发<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组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2000〕1号),“淮南市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地价动态监测、房地产执法等权限归属市局,我局无相应权限,今后此类信息,我区将转发市局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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