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1 11:00信息来源:毛集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12号)文件精神,现将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费缓缴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缓缴费实施范围

一是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民航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等22个困难行业所属经营困难企业。

二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处于亏损的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困难中小微企业执行。

上述企业可自愿申请选择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中一项或多项社会保险费中的单位缴费部分。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不得因缓缴社会保险费影响职工个人权益。

二、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期限

22个困难行业所属困难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实施期限到2023年6月底,企业申请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已申请缓缴的5个困难行业所属企业原缓缴期满后,经企业网上确认后可继续缓缴。

困难中小微企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

三、申请办理缓缴途径

一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税务局等部门,根据缴纳企业所得税、用工量、用电量等,通过大数据比对确认企业经营状况,将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纳入缓缴企业“白名单”。“白名单”企业可登录社保网上办事大厅(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2022年阶段性缓缴”模块中申请,直接享受缓缴政策,实现“即申即享”。

二是其他符合条件市本级参保单位可向市政务中心或区政务中心社保经办窗口提出缓缴申请。凤台县、寿县、潘集区参保单位到对应县区政务中心社保窗口申请。

线下申请社保缓缴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白名单企业线下申请需要提报《安徽省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见附件)。

2、非白名单企业线下申请需要提报《安徽省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证明经营困难的相关材料。

四、缓缴的社保费应何时补齐

企业原则上应于缓缴结束次月至2023年6月底前一次性或分批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应于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齐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社保费。

五、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市本级:6881757

寿县:4108145

凤台县2310953

潘集区:4977009

《安徽省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pdf

《安徽省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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