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2-10-14 15:35信息来源:毛集实验区管委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标准

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发放扶助金:国家统一标准为城镇每人每月不低于350元、450元,省、市、区财政出资提高扶助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400元、520元,实现城乡统一符合特别扶助制度的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开始领取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已超过49周岁的,从其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扶助金。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全部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一级、二级、三级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分别给予不低于300元、200元、100元的扶助金。并发症人员治愈、康复或死亡的,应及时退出特别扶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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