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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
序号 |
名称 |
依据 |
实施科室 |
| (一)负责区卫计局机关日常工作运转,承担重大问题调研、信访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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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安全生产、保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提案议案建议办理、档案、行政后勤、信访、维稳等工作 |
淮编办〔2017〕61号 |
办公室工作 |
|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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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拟订全区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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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改革工作 |
| (三)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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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推动落实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管理指导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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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发展工作 |
|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全区各级医疗机构的业务管理,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有关工作。 |
4 |
组织实施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地方病防治工作,完善地方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地方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承担全区卫生应急、紧急医学救援和防疫处理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贯彻执行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安全、卫生健康民生工程监管和河湖林长制办公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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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与妇幼健康工作 |
| (五)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全区各级医疗机构的业务管理,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有关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
5 |
组织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有关政策规范、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管理,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科研基地建设,指导卫生健康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普及应用。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管理指导医药、医疗学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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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医管工作 |
| (六)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责任,组织开展中医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
6 |
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管理和组织实施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承办中医药师承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药业务进行指导,规范中医医疗服务秩序,督办重大中医医疗违法案件。贯彻执行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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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发展工作 |
|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规划。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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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工程、固定资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招商引资、节能减排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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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工作 |
|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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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起草卫生健康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研究拟订贯彻执行卫生健康政策、法规的具体实施办法、细则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全市卫生健康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策法规咨询、普法宣传等工作。负责健康扶贫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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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
| (九)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负责党风廉政、纪检监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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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卫生创建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控烟、城乡环境卫生、学习培训等工作。贯彻落实并协调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区健康产业规划推进、政策制定和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协调等相关具体工作。承担意识形态、移风易俗工作和健康寿区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纪检、监察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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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与老年健康工作 |
| (十)配合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做好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相关党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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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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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
| (十一)统筹负责系统人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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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负责人才招聘、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负责机关退(离)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退(离)休干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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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工作 |
| (十二)负责城乡医保、机关党建、工会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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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区新农合办公室日常管理实务。负责工会日常工作,做好局机关党委和局党总支布置的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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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保和机关党建工作 |
| (十三)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宣传,病媒生物防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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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冬春季灭鼠,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宣传,负责卫生村镇申报复审。配合城乡环境治理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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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卫办工作 |
| (十四)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计划生育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关编制、工资福利、职工奖惩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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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卫计系统二级机构离职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算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医疗卫生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监管医疗卫生单位资产运行情况。 |
淮编办〔2017〕61号 |
财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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