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集实验区个人全生命周期办事指南汇编
个人全生命周期汇编
前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安徽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 55 号)及《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全面推进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 秘〔2020〕74 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区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 水平。
我区编制《个人全生命周期》办事指南汇编。将个人从 出生到死亡全生命周期内涉及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 按照时间顺序理清,汇编各类事项的办事指南,制作办事手 册,供群众查阅。
相关事项清单仅适用于符合办理当前事项的固定条件, 如不符合条件,可能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如您有任何疑问, 请咨询窗口工作人员,或致毛集实验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
毛集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 年 12 月
目录
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公 安综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8:30-12:00 2:00-5:00 实施主体:淮南市公安局毛集分局毛集户政中心
监督方式:0554-2311215 咨询方式:0554-8271011
二 、受理条件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 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 源 |
填报须 知 |
其他说明 |
出生医学 证明 |
必要 |
电 子 件 1 份 |
申 请 人 自备 |
无 |
材料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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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版)》第十七条 受理标准 1.原件合法有效;2.复印件清 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
中华人民 共和国结 婚证 |
必要 |
电 子 件 1 份 |
申 请 人 自备 |
无 |
材料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修订版)》第十七条 受理标准 1.原件合法有效;2.复印件清 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
中华人民 共和国居 民户口簿 |
必要 |
电 子 件 1 份 |
申 请 人 自备 |
无 |
材料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修订版)》第十七条 受理标准 1.原件合法有效;2.复印件清 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
四 、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南分厅,选择公安局, 选择“婚生出生登记 ”;或到代办点申请办理。
2.受理: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3.审查:户籍地公安派出所。
4 办结: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未携带有效证件 |
办理人携带有效证件办理。 |
委托他人办理 |
须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办理 |
是否需要医院证 明 |
须医院出具的医学出生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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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 息反馈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综 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8:30-12:00 2:00-5:00 实施主体: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民政局
监督方式:0554-8272511 咨询方式:0554-8272755 二 、受理条件
一、孤儿;二、 申请孤儿救助。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 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 源 |
填报须 知 |
其他说明 |
公安机关、 医疗机构 或村(居) 委会出具 |
必要 |
纸 质 ( 复 印件 1份) |
申 请 人 自备 |
无 |
材料依据 安徽省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办 法(民福函〔2011〕81 号) 第九条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基本 |
的儿童父 母死亡证 明 。 由村 (居)委会 出具儿童 父母死亡 证明的,须 同时提供 2-3 名 邻 里知情人 的证明材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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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费,履行以下程序: (一) 申请。 由孤儿或其监护 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 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 申请,申请时应提供: 1. 公安机关 、 医疗机构或村 (居)委会出具的孤儿父母死 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宣 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 明。 由村(居)委会出具孤儿 父母死亡证明的,须提供 2-3 名邻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 2.孤儿户籍证明(身份证、户 口簿); 3.孤儿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4、申请人填写的《孤儿基本生 活费申请表》 受理标准 原件合法有效 |
属于父母 患精神性 疾病、正在 服刑、被强 |
必要 |
纸 质 ( 原 件 1 份) |
申 请 人 自备 |
无 |
材料依据 安徽省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办 法(民福函〔2011〕81 号) 第九条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基本 |
制戒毒或 二级以上 重度残疾 的未成年 人,提供医 疗机构、法 院、公安或 司法部门、 残联提供 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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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费,履行以下程序: (一) 申请。 由孤儿或其监护 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 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 申请,申请时应提供: 1. 公安机关 、 医疗机构或村 (居)委会出具的孤儿父母死 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宣 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 明。 由村(居)委会出具孤儿 父母死亡证明的,须提供 2-3 名邻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 2.孤儿户籍证明(身份证、户 口簿); 3.孤儿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4、申请人填写的《孤儿基本生 活费申请表》 受理标准 原件合法有效 |
申请人填 写的《孤儿 基本生活 费申请表》。 |
必要 |
纸 质 ( 原 件 2 份 , 复 印 件 2 份) |
申 请 人 自备 |
无 |
材料依据 安徽省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办 法(民福函〔2011〕81 号) 第九条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基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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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费,履行以下程序: (一) 申请。 由孤儿或其监护 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 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 申请,申请时应提供: 1. 公安机关 、 医疗机构或村 (居)委会出具的孤儿父母死 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宣 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 明。 由村(居)委会出具孤儿 父母死亡证明的,须提供 2-3 名邻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 2.孤儿户籍证明(身份证、户 口簿); 3.孤儿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4、申请人填写的《孤儿基本生 活费申请表》 受理标准 内容真实 |
属于父母 失踪或者 弃养两年 以上,查找 |
必要 |
纸 质 ( 原 件 1 份) |
申 请 人 自备 |
无 |
材料依据 安徽省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办 法(民福函〔2011〕81 号) 第九条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基本 |
联系不到 父母信息 人,提供人 民法院出 具的宣告 儿童父母 死亡或失 踪的证明, 或向公安 机关的报 案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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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费,履行以下程序: (一) 申请。 由孤儿或其监护 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 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 申请,申请时应提供: 1. 公安机关 、 医疗机构或村 (居)委会出具的孤儿父母死 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宣 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 明。 由村(居)委会出具孤儿 父母死亡证明的,须提供 2-3 名邻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 2.孤儿户籍证明(身份证、户 口簿); 3.孤儿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4、申请人填写的《孤儿基本生 活费申请表》 受理标准 内容真实,原件合法有效 |
四 、办理流程
1. 申请:由孤儿或其监护人向儿童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 报材料后,应在 15 个工作日 内,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 符合条件的,在《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连 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对审核不 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3.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在 15 个工作日 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批工作。符合条件的,在《孤儿 基本生活费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自提出申请之月起,发 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 并告知原因。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孤儿基本生活保 障待遇的保障范 围包括哪些人 |
1.孤儿,包括: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 养的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亲属抚养、机构养育、 家庭寄养、独立生活的孤儿,以及年满 18 周岁,但仍在普 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 高校就读和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孤儿。 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包括:父母一方患精神性疾病、正 在服刑、被强制戒毒、二级以上重残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的,另一方失踪、弃养或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被强 制戒毒、二级以上重残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中,未 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失踪或者弃养两年以上,查找 联系不到父母信息的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满 18 周 岁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未成年人。 |
如何办理申请孤 儿基本生活费的 相关手续 |
(1)申请。由孤儿或其监护人向儿童户籍所在地的镇提出 申请,申请时应提供: ①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儿童父母死 亡证明。由村(居)委会出具儿童父母死亡证明的,须同 时提供 2-3 名邻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属于父母患精神性 疾病、正在服刑、被强制戒毒或二级以上重度残疾的未成 年人,提供医疗机构、法院、公安或司法部门、残联提供 的相关证明;属于父母失踪或者弃养两年以上,查找联系 不到父母信息的未成年人,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儿童 |
|
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或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证明。 ②儿童户籍证明(身份证、户口簿); ③儿童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④申请人填写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 (2)审核。镇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 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在《孤儿基本生活 费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报 区民政部门审批;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 人,并告知原因。 (3)审批。区民政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在 15 个工作 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批工作。符合条件的,在《孤 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自提出申请之月起, 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 人,并告知原因。 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申请基本生活费,由其监护人持国 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医学证明,向感染儿童户籍所在地 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由区民政部门核定、审批。为保 护感染儿童的隐私,不以公示的形式核实了解情况。 父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儿童申请基本生活费,须提供由 户籍所在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材料(工 伤伤残等级达四级以上,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 程度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由区民政部门核定、审批。 孤儿监护人发生变化,应按照以上程序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
哪些情况下不能 继续享受孤儿基 本生活保障待遇 |
以下几种情况,不再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孤儿死 亡、被依法收养或年满 18 周岁的, 自次月起,停发基 本生活费。服刑和被强制戒毒人员子女, 自服刑和被强制 戒毒人员解除刑期和解除强制次月起,停发基本生活 费。父母宣告失踪或死亡,但又查找到下落的, 自查找到 下落次月起,停发基本生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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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咨询,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 息反馈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教 育综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8:30-12:00 2:00-5:00 实施主体:淮南市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监督方式:0554-8272274 咨询方式:0554-8275036
二 、受理条件
1.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 2.符合学籍变动条件;
3.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学籍变动材料及申请。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 |
填报须 |
其他说明 |
|
性 |
|
源 |
知 |
|
中华人民 共和国居 民户口簿 |
必要 |
电 子 件 1 份 |
申 请 人 自备 |
1. 原 件 合法有 效 ; 2. 复印件 清晰,与 原件核 对无异。 |
材料依据 《安徽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 管理办法》 (皖教基〔2013〕 20 号) 受理标准 《安徽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 管理办法》 (皖教基〔2013〕 20 号) |
学籍变动 证明材料 |
必要 |
电 子 件 1 份 |
申 请 人 自备 |
1. 原 件 合法有 效 ; 2. 复印件 清晰,与 原件核 对无异。 |
材料依据 《安徽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 管理办法》 (皖教基〔2013〕 20 号) 受理标准 《安徽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 管理办法》 (皖教基〔2013〕 20 号) |
四 、办理流程
可以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办理,或者线下可以办理。
1. 申请人登陆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申请,点击在线办理,提交 申请。
2.窗 口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基本信息通知学生所在学校联
系申请人办理。
3.学生所在学校接到学生申请后,对学生学籍变动原因进行 了解,并联系申请人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上传至学籍管理
系统进行网上办结电子学籍变动。 4.线下办理流程:
①申请人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②学校对学生学籍变动原因进行了解,并联系申请人提供必 要的佐证材料,上传至学籍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办结电子学籍 变动。
③办结、 自审批通过后,学籍管理部门通过学籍管理系统网 上办结电子学籍变动。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户籍是外地的,学籍可否转 入? |
现在我们提倡就近入学,随父母务工子女外地户籍 可以 就近入学。 |
学籍变动需要哪些材料? |
1.学生转学申请书; 2.安徽省学生转学申请表; 3.学生户口本和身份证信息、居住证及相关材料 (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监护人工作证 明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等); 4、转出学校的 具体地址和电话。 |
外出务工的子女,因家中无 人照顾,可否把孩子的学籍 转出,随父母就读? |
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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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教 育综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8:30-12:00 2:00-5:00 实施主体:淮南市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监督方式:0554-8272274
咨询方式:0554-8275036
二 、受理条件
凡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休学 者; 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学生应办理休学手续。 由其本 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出具县级以上教育行 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 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其他说明 |
安徽省学生 休学申请表 |
必要 |
电子件 1份 |
申请人自 备 |
见表格 |
材料依据 根据相关 文件要求 受理标准 由申请人 所在学校 填写 |
四 、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流程:
1. 申请人登陆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申请,点击在线办理,提交 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基本信息通知学生所在学校联 系申请人办理。
3.学生所在学校接到学生申请后,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了 解,并联系申请人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上传至学籍管理系 4.统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
线下办理流程:
①申请人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②学校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并联系申请人提供必要
的佐证材料,上传至学籍管理系统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如果疾病发生的紧急或者是慢 性病,未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 治疗怎么办? |
答:学生所在学校可通过调查了解,如果情况 属实,可写出有关学生身体情况真实的书面说 明办理。 |
学生成绩不太理想,想留级, 可以办理休学吗? |
答:不可以。现在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不存在 因学习成绩差留级现象。 |
办理休学需要哪些材料? 学 生本人不去现场可以吗? |
答:1.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2.县级以上 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书、医药费发票。 学生属于未成年人,可由法定监护人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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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咨询,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 息反馈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教 育综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8:30-12:00 2:00-5:00 实施主体:淮南市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监督方式:0554-8272274 咨询方式:0554-8275036
二 、受理条件
具有本市户口的初三应届毕业生,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要求 的本市户口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以及在本市初三 就读的进城务工农民及其他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其他说明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居民户 |
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申请人自备 |
1.原件合 法有效;2. |
材料依据
. |
口簿 |
|
|
|
复印件清 晰,与原件 核对无异。 |
受理标准 合法有效 |
四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网报后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点提交材料,报名点受理 审核材料是否符合审批要求,如符合要求发放受理通知书, 如不符合要求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或当面告之,如缺少材料 发放补正材料通知书或当面告之;
2.教育局招生办审查认定,如准予报名,报名点进行信息校 对、照相。如不准予报名,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 人享有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教育局根据文件制作准考证等并公告证件领取时间地点。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不是本地户口的学生可以报名参加考 试吗? |
可以的,只要是在本地学区内学校就读 的都可以。 |
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发现材料不全,怎 么办? |
不能办理报名。下次把材料收集完整再 办理。 |
报名时,本人不能到场,可以由他人代 替吗? |
严格来讲是不可以的,不过如果有特殊 情况,可以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到 现场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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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人 社综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08:30-12:00 2:00-5:00 实施主体:毛集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方式:0554-8271727 咨询方式:0554-8273038
二 、受理条件
提供正确身份信息。
三 、 申请材料
该事项无需提供材料。
四 、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网上提交咨询申请、通过咨询电
话进行咨询或线下前往大厅窗口进行咨询。 1.受理:受理网上创业政策咨询
2.办结:答复网上创业政策咨询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措施有 哪些? |
1、要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2、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3.要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能力 |
我国的就业政策是什么? |
1.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
|
2.由企业吸纳就业; 3.由政府开发公益岗位安置就业; 4.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分流安置富余 人员。 |
积极 的就业政策和消极 的 就业政策区别在哪? |
积极政策指促进大家就业的政策,如,一些职业培 训,技能培训班、职业素质训练等这些鼓励大家去 就业; 消极政策指,不利于促进就业的方法,如失业保险 金等,也就是说你不就业也能有一定的生活保障收 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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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咨询,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 网办理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综 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08:30-12:00 14:00-17:00 实施主体:毛集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方式:0554-8271727 咨询方式:0554-8273038 二 、受理条件
1.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 份 2.结婚证,复印件 2 份
3.本地户口或居住证明材料,复印件 2 份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2 份
5.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从事特许经营的, 还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若有); 若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还需提供企业章程,原件 1 份,复印 件 2 份
6.《就业创业证》,原件 1 份,复印件 4 份
7.保证人收入证明,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 8.保证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 份
9.抵押物的房产证、土地证(没有保证人的需抵押房产) 10.《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推荐表》原件 1 份
三 、 申请材料
该事项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
四 、办理流程
1. 申请: 申请人在所辖社区领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推荐 表》,填写后由社区签署意见并盖章;
2.受理: 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市失业保险和就业管理服务中 心中心窗口审核;
3.办理:市失业保险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中心对资料进行审 核后, 由承办银行办理并发放资金。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需要哪些材料? |
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本等。 |
几个担保人? |
一个 |
什么样的担保人符合要求?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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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其他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综 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8:30-12:00 2:00-5:00 实施主体:毛集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方式:0554-8273038 咨询方式:0554-8271066
二 、受理条件
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无误。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其他说明 |
就业创业登 记证 |
必要 |
纸质(原 件 2 份, 复印件 2 份) |
申请人自备 |
1.原件合 法有效; 2.复印件 清晰,与 原件核对 |
材料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就 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意 见》(皖人社发〔2011〕 44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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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异。 |
受理标准 原件合法有效,复印件 清晰与原件内容一致 |
四 、办理流程
1.受理: 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办人员受理
2.审查:经办人员对材料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公示 3.办理:经办人员为申请人进行信息登记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哪些是符合条件人员? |
(一)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 (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三)零就业家庭成员; (四)失地(失林)人员; (五)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六)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 (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 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
有什么申请条件要求? |
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 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登记失业 1 年以上仍未能实 现就业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人员。 |
办理需要的时间长吗? |
一般情况下为 10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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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咨询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综 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08:30-12:00 2:00-5:00 实施主体:毛集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方式:0554-8271727 咨询方式:0554-8271066 二 、受理条件
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无误。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 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 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名称 |
就业脱贫奖 补申报表 |
必要 |
电子件 1份 |
申请人 自备 |
1.原件合法有 效;2.复印件清 晰,与原件核对 无异。 |
材料依据 无 受理标准 原件填写准确、 规范 |
四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培训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 式, 口头通知补齐缺少材料。
2.工作人员将材料转送负责领导处对材料进行审查,根据审 查意见,合格的作出准予培训决定;不合格的作出不予培训 决定。
3.合格申请人接到通知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领取合格证
书、资格证书、就业创业证(培训不合格无证书)和培训补 贴。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就业脱贫补助发放 |
必须是贫困户(以贫困手册为准)且申请 人为有普通劳动力,年龄在 16-58 周岁。 |
就业脱贫补助发放 |
只培训普通劳动力,残疾人不能参加培训。 |
就业脱贫补助发放 |
培训后,如学员有意向进园区公司上班, 我们优先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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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 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毛集镇为民服务中心综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08:00-12:00 2:30-5:30
实施主体:淮南市毛集实验区毛集镇人民政府 监督方式:0554-8274805
咨询方式:0554-8277148
二 、受理条件
完成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三 、 申请材料
该事项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
四 、办理流程
(一) 申请人向经办机构提交材料网上预审,根据要求完善 相关信息
(二) 由经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不符的,退回 材料并告知需补正材料
(三)完成审核工作后, 申请单位经办人员提交纸质材料申 请制卡,并经省直社保卡业务窗口人员通知,现场领卡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什么是社会保障 |
社会保障卡是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就医、购药而办理 |
卡? |
的用于验明身份,记录、储存个人账户资金及使用情况的电子 信息卡片。参保人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可在本市任何一家定点 医疗机构就医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卡片一般采用条码卡、磁条卡、IC 卡,IC 卡也称集成电路卡。 条码卡是最简单的一种卡片,成本低,在 96 年槐荫区搞医保 试点时,采用了条码卡,从使用的效果看,很差,原因是,它 要求有很强大的计算机网络做支持,客户化工作量大;磁条卡 客户化工作量与条码卡比,简单的多,但它对计算机网络要求 与条码卡是一样的;IC 卡也称为智能卡或集成电路卡, 目前 分三种类型,一是存储器卡(MEMORY 卡),它的集成电路是 可用电擦除的可编程只读存储器;二是逻辑加密卡,卡中的集 成电路具有加密逻辑;三是 CPU 卡,CPU 卡本身有 COS,即操 作系统,是真正意义上的智能卡。 |
社会保障卡的作 用 |
① 购药就医时验明身份, ② 记录、储存个人账户金, ③ 记录参保人医疗消费情况。 |
社会保障卡的制 作与发放 |
① 社会保障卡的基卡由市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 ②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电子政务系统核验参保单位《城 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花名册》,并生成制卡数据(DBF 文件)。 ③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参保单位报送的照片(与社保电子 政务系统核验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花名册》相符)报市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账户管理处。 ④账户管理处将参保人照片及对应的人员花名册电子版交制 |
|
卡商,制卡商生成制卡文件,通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返回参保 单位复核,参保单位审核无误后,由账户管理处通知制卡商制 卡。 ⑤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账户管理处通过电子政务系统登记制 卡结果。 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参保单位向参保人发放社会保障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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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 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淮南市各合作银行即时制卡网点;淮南市山南新 区和风大街 88 号市政务中心 G 座市政务服务中心 2 楼南区 143-161 号人社综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09:00-12:00 1:30-5:00 实施主体: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方式:0554-6882171
咨询方式:0554-12333、0554-3623051、0554-6883730
二 、受理条件
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需要注销社会保障卡的。
三 、 申请材料
该事项无需申请材料。
四 、办理流程
(一) 申请人向经办机构现场提交材料,提出社保卡注销申
请
(二) 由经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不符的,退回 材料并告知需补正材料
(三)完成审核工作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并向申请 人反馈结果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持卡人在省内异地工作,需要将 原来的卡注销吗? |
不需要,社会保障卡全省通用。 |
社保卡注销可以代办吗? |
可以,由代办人持其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即 可。 |
在省内其他地市可以注销本市社 会保障卡吗? |
可以, 目前社会保障卡注销业务全省通办。 |
淮南市各合作银行即时制卡网点 有哪些? |
社会保障卡申领、挂失、密码修改重置、补 换卡等均可在社保卡一站式服务网点办理。 网点名单如下 15345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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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 息反馈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综 合窗 口
办理时间: 每月 1-22 号 工作 日 8:30-12:00 2:00-5:00
实施主体:毛集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方式:0554-8271727
咨询方式:0554-5393688
二 、受理条件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发生社会保险缴费变更情形的。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其他说明 |
社会保险缴费 基数申报承诺 书 |
必要 |
纸质(原 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1.原件合法有 效;2.复印件清 晰,与原件核对 |
材料依据 法定依据 受理标准 |
|
|
|
|
无异。 |
无 |
社会保险缴费 基数申报表 |
必要 |
纸质(原 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1.原件合法有 效;2.复印件清 晰,与原件核对 无异。 |
材料依据 法定依据 受理标准 无 |
四 、办理流程
(一) 申请单位通过窗 口、 网办系统、终端提交申请材料
(二)经办人员进行受理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录入受 理
(三)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员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并告知 申请单位办理结果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时间 |
一般在年中,请注意我局的文件。 |
基数认定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为用人单位实际发放给职工的 工资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请按照皖人社 发〔2016〕30 号文件规定申报。 |
扣缴 |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从 7 月 1 日开始补 扣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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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其他
办理地点:淮南市公共就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公共就业科; 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 88 号市政务中心 G 座市政务服务 中心 2 楼南区 143-161 号人社综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9:00-12:00, 1:30-5:00 实施主体: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方式:0554-6654383 咨询方式:0554-2693114
二 、受理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形式的灵活 就业(即劳动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收入不固定、 劳动关系不固定的就业形式)、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 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报 享受社保补贴。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其他说明 |
|
|
份数 |
|
|
|
申请人银行 账户信息 |
非必要 |
电子 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1.原件合 法有效; 2.复印件 清晰,与 原件核对 无异。 |
材料依据
《支持技工大市建 设若干政策》(淮 府[2019]79 号): 实施精准技能培训 计划,依托企业、 职业院校和培训机 构等,面向贫困劳 动者、退役士兵、 就业援助对象等重 点群体开展免费技 能培训。培训期间 贫困劳动者给予每 人每天不高于 30 元 的生活补助。 受理标准 开展免费技能培训 的贫困劳动者 |
四 、办理流程 1. 申请
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须携带以下 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进行申报:
①《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②居民身份证、户 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 2.审核
①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受理申请后,在《安徽省就 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模块中录入 信息,认真核实其灵活就业、收入情况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情 况,并将申请材料上报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 障服务机构。
②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对基层平台上报的 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将《就业困难人 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就业困难人员享 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和《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 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汇总审批表》,报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 务机构。街道(乡镇) 同时做好网上申报、审核工作。
③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后,在花名册和汇总 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一并汇总后报县区人社、财政部门核 定。
3.发放
①县区人社、财政部门核定后, 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划拨 到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②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就业困难人员应享受的社
会保险补贴拨付到指定银行的个人银行卡或金融社保卡。
③各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将银行卡发放到 个人手中,并将领卡签字表及时报送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机构。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问题解答 |
0554-2693114 |
是否需要到现 场? |
不需要 |
办理单位是? |
淮南市公共就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国庆中路 92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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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其他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卫 计综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08:30-12:00 2:00-5:00 实施主体:毛集实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监督方式:0554-8272848 咨询方式:0554-5393688
二 、受理条件
职工或配偶所在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按 时足额缴纳(不包括补缴)生育保险费,职工按规定享受生 育保险待遇。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其他说明 |
出院小结、 有效发票、 医疗费用明 |
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纸质材料线 下申报、电子 材料线上申 |
材料依据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 受理标准 |
细清单、门 诊病历 |
|
|
|
报 |
材料真实有效 |
婴儿出生医 学证明 |
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纸质材料线 下申报、电子 材料线上申 报 |
材料依据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 受理标准 材料真实有效 |
安徽省生殖 保健服务证 或卡或生育 证 |
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依据法律法 规规定 |
材料依据 纸质材料线下申 报、电子材料线上 申报 受理标准 材料真实有效 |
四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备齐相关资料至服务窗口办理;
2.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材料并按要求对材料进行审查、核对,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 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需补正材料;
3.窗口工作人员将材料送交承办人,承办人组织审核,按规 定审批;
4.根据审核结果,形成审批单;
5.转交基金结算科进行结算汇总及分管领导签字审批;
6.综合和基金财务科向参保人员银行账户支付生育保险待
遇。
|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备案 |
1.职工生育保险登记表 1 份(盖单位公章)2.准生证 3.孕产妇 保健手册 4.本人结婚证。5.身份证 注:建孕卡者怀孕 28 周以后办理备案手续。 |
报销 |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 份(盖单位公章) 2.原始发票 3.出 院记录 4.如果是剖宫产需增加手术记录、手术知情同意书复印 件 5.参保人员社保卡复印件 1 份,说明:无任何医学指征的剖 宫产按顺产报销,医院所有材料需盖章才有效。生产后 3 个月 内,每月 19 号之前报送以上材料。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已报销者, 生育保险不予报销。 |
津贴 |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 份(盖单位公章)2.出院记录 3. 出 生医学证明、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 保卡(以上材料都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注:如果是剖宫产需 增加手术记录、手术知情同意书复印件。生产后 3 个月内,每月 19 号之前报送以上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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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咨询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卫 计局医保综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8:30-12:00 2:00-5:00 实施主体: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监督方式:0554-8272848 咨询方式:0554-5393688
二 、受理条件
已办理过异地安置及长期就医手续的人员;转诊转院人员。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 源 |
填报须 知 |
其他说明 |
申请人社会保 障卡 |
必要 |
纸质(原 件 1 份) |
申请人 自备 |
1.原件 合法有 效;2. 复印件 |
材料依据 各市医疗保险参 保人员异地就医 相关政策文件 |
|
|
|
|
清晰, 与原件 核对无 异。 |
受理标准 原件真实有效 |
医疗保险参保 人员异地就医 申请表 |
必要 |
纸质(原 件 1 份) |
申请人 自备 |
1.原件 合法有 效;2. 复印件 清晰, 与原件 核对无 异。 |
材料依据 各市医疗保险参 保人员异地就医 相关政策文件 受理标准 1.原件合法有效; 2.复印件清晰,与 原件核对无异。 |
四 、办理流程
1.异地就医人员首要条件是所选择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须 开通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2.异地安置人员已在区医保中心留存异地安置复印件并登
记备案,就医时电话联系我中心,同时须持已激活的新一代 社会保障卡,在省内外的联网医院刷卡进行入院登记,出院 结算等手续。
3.转诊转院人员需将办理过转院手续由区医保中心将转院
个人信息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转院人员就医时须
持已激活的新一代社会保障卡,在省内外的联网医院刷卡进 行入院登记,出院结算等手续。
4.非转院异地(异地非急诊)就医人员需填写好非转院异地 就医申请表, 由区医保中心将非转院异地(异地非急诊)就 医人员个人信息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非转院异地 (异地非急诊)就医人员就医时须持已激活的新一代社会保 障卡,在省内外的联网医院刷卡进行入院登记,出院结算等 手续。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办理后什么时候能到账? |
20 个工作日,结算科将于 5 个工作日移交 财务科转账。(大额费用需到医院现场 核查的除外) |
“在异地探亲发生急诊住院报销
需要带什么材料? ℽ |
在异地发生住院后到医保中心报销,需携 带住院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 结和住院病历复印件以上均须加盖医院有 效公章;探亲所在地亲戚在单位或居委会 社区出具的探亲证明或提供异地的暂住 证;有外伤需相关外伤证明;本人社会保 障卡和本人银行账户。 |
住院期间需外购药品和检查能否报 销? |
由医院将该费用纳入住院发票中,并由医 嘱等相关证明才能报销。不在住院发票中 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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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受理,其他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综 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08:30-12:00 2:00-5:00 实施主体:毛集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方式:0554-8271727 咨询方式:0554-8273038
二 、受理条件
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发生个人信息变更,需对应变更社会保障 卡信息的。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其他说明 |
中华人民 共和国社 会保障卡 |
必要 |
纸质(原件 1 份,复印 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1.原件合法 有效;2.复 印件清晰, |
材料依据 法定依据 受理标准 |
|
|
|
|
与原件核对 无异。 |
无 |
四 、办理流程
(一) 申请人向经办机构现场提交材料,提出社保卡信息变 更申请
(二) 由经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不符的,退回 材料并告知需补正材料
(三)完成审核工作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并向申请 人反馈结果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办理地址? |
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 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 8:30-12:00,下 午 2:00-5:00 |
办理咨询电话? |
0554-8273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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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办理地点: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 88 号市政务中心 G 座
市政务服务中心 2 楼南区 143-161 号人社综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9:00-12:00 1:30-5:00 实施主体:淮南市失业保险中心
监督方式:0554-2663517 咨询方式:0554-2672370
二 、受理条件
1. 申领失业金条件: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失业,并且符合失业 保险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 并有求职要求的。
2.注意事项:领失业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基本医疗保 险,个人无需缴纳;领金期间一旦重新就业,务必办理失业 金停发。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其他说明 |
中华人民 共和国社 会保障卡 |
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政府部门 核发 |
符合规定 |
材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保险法》、《失业保险 条例》和《安徽省失业 保险规定》等文件规定 受理标准 符合规定 |
四 、办理流程
(一)失业人员向安徽政务网淮南分厅提出网上申请,并提 交所需材料
(二)经办人员审查材料,对于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 告知申请人需要补足的全部材料
(三)完成审核工作后,核定待遇,并由具体经办人员发放 失业金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提交哪些材料? |
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 |
领失业金期间,个人需要缴纳基本医 疗保险吗? |
领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基本医疗保 险,个人无需缴纳。 |
领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需要停发失 业金吗? |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领金期间重新就业, 就不符合领失业金条件,必须申请停发失 业保险各项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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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综 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8:30-12:00 2:00-5:00 实施主体:毛集实验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监督方式:0554-8272939 咨询方式:0554-8226116
二 、受理条件
城镇住房保障的对象,为住房困难和收入、财产等符合保障 条件的城镇家庭、个人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具体标准及条件, 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 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其他说明 |
当地保障性 住房资格申 请表 |
必要 |
纸质(原 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无 |
材料依据 《安徽省保障性住 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章 申 请与审核。 受理标准 根据申请表填写无 误,自填项目符合当 地保障性住房申请 条件。 |
申请人及共 有人身份证 |
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无 |
材料依据 《安徽省保障性住 房建设和管理办法 (试行) 》 第四章 申 请与审核第十九条、 第二十三条。 受理标准 真实有效 |
申请人和共 有人户口本 |
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无 |
材料依据 《安徽省保障性住 房建设和管理办法 (试行) 》 |
|
|
|
|
|
第四章 申 请与审核第十九条、 第二十三条。 受理标准 真实有效 |
申请人居住 证 |
非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填 |
无 |
材料依据 《安徽省保障性住 房建设和管理办法 (试行) 》 第四章 申 请与审核第十九条、 第二十三条。 受理标准 真实有效 |
关系证明/ 婚姻状况证 明 |
非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无 |
材料依据 《安徽省保障性住 房建设和管理办法 (试行) 》 第四章 申 请与审核第十九条、 第二十三条。 受理标准 真实有效 |
申请人家庭 享受城镇最 |
非必要 |
纸质(复 印件 1份) |
申请人自 备 |
无 |
材料依据 《安徽省保障性住 |
低生活保障 的证明 |
|
|
|
|
房建设和管理办法 (试行) 》 第四章 申 请与审核第十九条、 第二十三条。 受理标准 原件真实有效、复印 件清晰且与原件无 异。 |
四 、办理流程
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对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报市住房保障科(各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信息比对,发布 对比结果)-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市保障部门发布的比对 结果,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区住房保障部 门(根据区保障部门的公示结果,确定公共租赁住房及租赁 补贴保障户,并备案)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1 |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后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期届 满前 3 个月内重新提出申请。 |
2 |
住房保障资格核定后,按租金收取标准执行 |
3 |
需要 |
扫码查看
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综 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8:30-12:00 2:00-5:00 实施主体:毛集实验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监督方式:0554-8272939 咨询方式:0554-8272570
二 、受理条件
城镇住房保障的对象,为住房困难和收入、财产等符合保障 条件的城镇家庭、个人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具体标准及条件, 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 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 数 |
材料来 源 |
填报 须知 |
其他说明 |
当地保障性 住房资格申 请表 |
必要 |
纸质(原 件 1 份) |
申请人 自备 |
无 |
材料依据 《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 和管理办法 (试行) 》第 四章 申请与审核。 受理标准 根据申请表填写无误, 自 填项目符合当地保障性住 房申请条件。 |
申请人居住 证 |
非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申请人 自备 |
无 |
材料依据 《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 和管理办法 (试行) 》第 四章 申请与审核第十九 条、第二十三条。 受理标准 原件真实有效、复印件清 晰且与原件无异 |
关系证明/婚 姻状况证明 |
非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申请人 自备 |
无 |
材料依据 《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 和管理办法 (试行) 》第 四章 申请与审核第十九 条、第二十三条。 受理标准 原件真实有效、复印件清 |
|
|
|
|
|
晰且与原件无异。 |
军官证、士兵 证,残疾证, 抚恤定补优 抚证 |
非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申请人 自备 |
无 |
材料依据 《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 和管理办法 (试行) 》第 四章 申请与审核第十九 条、第二十三条。 受理标准 原件真实有效、复印件清 晰且与原件无异。 |
四 、办理流程
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对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报市住房保障科(各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信息比对,发布 对比结果)-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市保障部门发布的比对 结果,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区住房保障部 门(根据区保障部门的公示结果,确定公共租赁住房及租赁 补贴保障户,并备案)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1 |
一年一申请、一年一审核 |
2 |
按规定,不可以 |
3 |
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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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公 安综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8:30-12:00 2:00-5:00 实施主体:淮南市公安局毛集分局各派出所
监督方式:0554-8279002 咨询方式:0554-8271011
二 、受理条件
流动人 口 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 15 日内。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其他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居民身份证 |
必要 |
纸质(原件 1 份复印 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无 |
材料依据 无 受理标准 原件合法有 效 |
居住证明 |
必要 |
纸质(原件 1 份复印 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无 |
材料依据 无 受理标准 1.原件合法 有效;2.复 印件清晰, 与原件核对 无异。 |
居住地住址证明 包括房屋租赁合 同、房屋产权证 明文件、购房合 同或者房屋出租 人、用人单位、 就读学校出具的 住宿证明 |
必要 |
纸质(原件 1 份复印 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无 |
材料依据 《居住证暂 行条例》第 九条 受理标准 1.原件合法 有效;3.复 印件清晰, 与原件核对 无异。 |
就业证明包括工 商营业执照、劳 动合同、用人单 位出具的劳动关 系证明或者其他 |
必要 |
纸质(原件 1 份复印 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无 |
材料依据 《居住证暂 行条例》第 九条 受理标准 |
能够证明有合法 稳定就业的材料 |
|
|
|
|
1.原件合法 有效;4.复 印件清晰, 与原件核对 无异。 |
就读证明包括学 生证、就读学校 出具的其他能够 证明连续就读的 材料 |
必要 |
纸质(原件 1 份复印 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无 |
材料依据 《居住证暂 行条例》第 九条 受理标准 1.原件合法 有效;5.复 印件清晰, 与原件核对 无异。 |
四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向毛集分局各派出所接待大厅递交材料; 2.窗口受理;
3.承办; 4.办结。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未携带有效证件 |
办理人携带有效证件办理 |
是否需要人像采集 |
已办理二代有效身份证件的不需要人 像采集 |
委托他人办理 |
须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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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综 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8:30-12:00 2:00-5:00 实施主体: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国土资源局
监督方式:0554-8271241 咨询方式:0554-8277273
二 、受理条件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破损、污损、填制错误的, 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 由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 灭失声明,15 个工作日后,打印一份遗失、灭失声明页面存 档,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向申请人补发新的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并注明“补发 ”字样。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其他说明 |
不动产登 记申请书 |
必要 |
纸质(原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见不动产登记申 请书填写说明 |
材料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 行条例》、《不 动产登暂行条例 实施细则》 受理标准 填写无误 |
申请人(代 理人)身份 证明 |
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无 |
材料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 行条例》、 《不动产登暂行 条例实施细则》 受理标准 合法有效 |
受托人代 为申请材 料 |
非必要 |
纸质(原件 2 份,复印 件 2 份) |
申请人自 备 |
无 |
材料依据 《不动产登记操 作规范(试行)》 1.9.1 受理标准 原件合法有效; 复印件清晰,与 |
|
|
|
|
|
原件核对无异 |
测绘图纸 |
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无 |
材料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 行条例》、《不 动产登暂行条例 实施细则》 受理标准 真实有效 |
不动产权 属(利)来 源证明材 料、登记原 因证明文 件 |
必要 |
纸质(原件 1 份,复印 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1.原件合法有效; 2.复印件清晰,与 原件核对无异。 |
材料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 行条例》、《不 动产登暂行条例 实施细则》 受理标准 1.原件合法有 效;2.复印件清 晰,与原件核对 无异。 |
四 、办理流程
1.受理:窗口人员负责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窗 口工 作人员将申报资料与行政审批公示的材料目录进行核对。符 合要求的接收,并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理由,要求
申请人补正材料。
2.审查:审查人员根据审查要求,进一步审核申请材料,必 要时应当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交佐证或向有关部门核查有
关情况。 由业务科室根据审查情况,提出审核拟办意见。
3.决定:审核后,审核人员应当做出予以登记或不予登记的 明确意见。审核人员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决定将登记事 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4.办结: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后,不动产登 记机构应当按规范将登记资料归档。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需要哪些材料? |
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所填的申请书 |
需要哪些不动产登记证明材料? |
需要不动产证明材料 登记原因证明材 |
|
料 |
需要哪些申请人材料? |
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 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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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咨询,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办理地点: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 88 号市政务中心 G 座 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公积金综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9:00-12:00 1:30-5:00 实施主体: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监督方式:0554-6888023 咨询方式:0554-12329
二 、受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其他说明 |
中华人民 共和国居 民身份证 |
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电子件用作于网 上办理提供。原件 用作于窗口办理 提供。 |
材料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 理条例》 受理标准 真实有效 |
提取人结 婚证(或未 婚承诺书) |
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电子件用作于网 上办理提供。原件 用作于窗口办理 提供。 |
材料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 条例 受理标准 真实有效 |
增值税发 票 |
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电子件用作于网 上办理提供。原件 用作于窗口办理 提供。 |
材料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 理条例》 受理标准 真实有效 |
四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提取人通过网络申请,提供相关材料→ 管理 中心受理审核→ 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结。
窗口办理流程:提取人申请→持相关证明材料→ 管理中心受 理审核→ 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结。
(不符合办理条件时,不予受理,并反馈说明理由;材料不 齐全,退回并告知补正材料;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 予以受理。)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买房之后,是先办理公积金提取还是先 办理公积金贷款? |
答:两者都可以,也可以同时办理。 |
办理完过户手续,房产证还没有拿到可 以办理提取吗? |
如有新不动产权证的复印件加盖不动产 中心的红章可以视为原件使用。 |
需本人前来办理业务吗? |
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或单位经办人 可以代办,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 口本等相应的关系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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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其他
办理地点: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 88 号市政务中心 G 座 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公积金综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9:00-12:00 1:30-5:00 实施主体: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监督方式:0554-6888023 咨询方式:0554-12329
二 、受理条件
1.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居住身份证明、户 口薄;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 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借款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滞纳欠(缓)缴情况, 且连续交纳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
4.具有合法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其他资料, 自 筹资金支付的购房首期付款,达到规定比例;
5.借款人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其他说明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居民身 份证 |
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保证材料来 源真实。 |
材料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 条例 受理标准 材料真实有效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居民户 口簿 |
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保证材料来 源真实。 |
材料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 条例 受理标准 材料真实有效 |
婚姻状况证 明 |
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保证材料来 源真实。 |
受理标准 《住房公积金管 理条例》 材料依据 真实有效 |
备案过的购 房合同 |
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办理期房公 积金贷款提 供 |
受理标准 《住房公积金管 理条例》 材料依据 真实有效 |
个人征信 |
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申请人提 供 |
保证材料来 源真实。 |
受理标准 《住房公积金管 理条例》 |
|
|
|
|
|
材料依据 真实有效 |
网上登记备 案证明 |
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办理期房公 积金贷款提 供 |
受理标准 《住房公积金管 理条例》 材料依据 真实有效 |
安徽增值税 普通发票 |
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其他 |
办理期房公 积金贷款提 供 |
材料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 条例 受理标准 材料真实有效 |
首期付款发 票 |
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办理期房公 积金贷款提 供 |
材料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 条例 受理标准 材料真实有效 |
中华人民共 和国不动产 权证书 |
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其他 |
办理期房公 积金贷款提 供 |
材料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 条例 受理标准 材料真实有效 |
四 、办理流程
1. 申请。借款人上传关证明材料并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审批表。
2.受理。公积金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受理,初步检查借款人上 传的贷款材料。
3.审批。信贷科负责人对通过受理的资料进行审批。
4、办结。管理中心在收到不动产抵押(抵押预告)登记证明 后 5 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商品房贷款首付款比例? |
首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 20%;二次 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 30%; 不支持申请第三次公积金贷款 |
购买商品房多长时间内可以申 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购房发票或者收据一年内申请。 |
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多少? |
贷款期限在 5 年及 5 年以下贷款年利率为 2.7 5%,5 年以上贷款年利率 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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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 1 楼综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8:30—12:00, 2:00-5:00 实施主体:毛集实验区焦岗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二 、受理条件
皖人口委〔2014〕18 号 安徽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安徽 省计划生育证件办理系统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一、办理证件种类和对象
(三)婚育证明申办对象为拟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 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在外省居住 30 日以上的 18— 49 周岁育龄妇女,现场受理地为本人户籍(或管理)所在地 乡镇计生办。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其他说明 |
中华人民 共和国居 民身份证 |
必要 |
纸质(原 件 1 份, 复印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无 |
材料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 育条例》(国务院 令 555 号)《安徽 省计划生育证件管 理暂行办法》 受理标准 无 |
婚育情况 证明(因 婚在外省 居住对 象) |
必要 |
纸质(原 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除纸质原 件,也可 网上协查 反馈信 息。 |
材料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 育条例》(国务院 令 555 号)《安徽 省计划生育证件管 理暂行办法》 受理标准 无 |
四 、办理流程
1.受理: 申请人通过村干部及办事公示栏,了解备齐申请材 料后,直接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证件办事窗口报送材 料。
2.审查: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 式,即时办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 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
3.决定:窗口工作人员核查材料符合要求,作出准予发证的 决定。
4.送达: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 证;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 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 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 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去哪办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般是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 站,再到街道计生机构去办理。 |
咨询电话是多少 |
0554-2311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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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咨询,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综 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8:30-12:00 2:00-5:00 实施主体: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民政局
监督方式:0554-8272755 咨询方式:0554-5395011
二 、受理条件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 当事人男年满 22 周岁,女年满 20 周岁;
(四) 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 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 当事人提交 3 张 2 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法律规定的有效证件(内地居民办理结婚
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 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现役军人办理结婚 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 人婚姻登记证明)。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 称 |
必要性 |
规格 份数 |
材料 来源 |
填报 须知 |
其他说明 |
居民身 份证、 户口簿 |
必要 |
纸质 (原件 1 份, 复印 件 1 份) |
申请 人自 备 |
无 |
材料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受理标准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 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 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 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 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 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 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 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 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 登记机关提供能证明其声明材料真 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 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
|
|
|
|
|
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 事人应当先到相关部门更正。 |
四 、办理流程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咨询电话 |
需要身份证和户口本两样证件 |
办理地点 |
毛集镇康泰路 68 号 |
办理时间 |
8:30-12:00 2:0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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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公 安综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 8:30-11:30 2:30-5:00 实施主体:淮南市公安局毛集分局
监督方式:0554-8279002 咨询方式:0554-2311009
二 、受理条件
离婚一方不愿出具居民户口簿,另一方无法分户迁移,经公 安派出所调解无效的,离婚当事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凭离婚 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 移手续。公安派出所应及时通知持原户口簿的一方到户籍地 办理相关户口注销手续。
离婚一方户口应迁出而不迁移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提出书面 申请,凭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 申请对方户口迁出,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并调解无效的, 派出所可以将其户口挂靠社区(行政村)集体户。
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移问题,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 按协商结果办理;协商不一致的,公安派出所告知后按法院 判决结果办理。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其他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 国居民身份证 |
必要 |
电子件 1份 |
申请人自 备 |
无 |
材料依据 无 受理标准 真实有效 |
中华人民共和 国离婚证 |
必要 |
电子件 1份 |
申请人自 备 |
无 |
材料依据 无 受理标准 真实有效 |
四 、办理流程
受理: 申请人通过网络或线下窗口提交材料,审核材料。
办结:调解好的按调解好的结果办理,调解不好按户政管理 规范办理。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8:30-12:00 2:00-5:00 |
办理地点 |
毛集实验区康泰路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
是否需要预约 |
不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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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咨询,互联网预审
办理地点: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 88 号市政务中心 G 座 市政务服务中心 2 楼北区 98-109 号公安综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9:00-12:00 1:30-5:00 实施主体:淮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监督方式:0554-6611063 咨询方式:0554-6611727
二 、受理条件
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返回内地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遗 失、失效或者签注失效急需返回香港或者澳门的,国籍冲突 类未成年人临时需要出入境的。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其他说明 |
未满十六周 |
必要 |
电子件 1 |
相关部门 |
无 |
材料依据 |
岁所需材料 (户口簿、出 生证明、护 照、港澳居民 身份证) |
|
份 |
核发,申请 人提供 |
|
无 受理标准 1.原件合法有效; 2.复印件清晰,与 原件核对无异。 |
《中华人民 共和国出入 境通行证申 请表》 |
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出入境管 理机构提 供,由申请 人填写 |
用正楷字 及蓝黑色 或黑色墨 水水笔书 写 |
材料依据 无 受理标准 按真实情况如实 填写 |
四 、办理流程
1. 申请: 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窗 口 申请办理;2.受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窗口受理; 3.审批: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审批;4、制证 发证: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制证发证。
|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是否需要申请人本人到场 |
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申请人必须到场。 |
申请人是否携带相片 |
申请人可以到办证大厅照相,无需携带相片。 |
外国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是否可 以直接使用 |
外国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需经我国驻外使馆 认证并携带翻译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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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咨询,互联网预审
办理地点: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 88 号市政务中心 G 座 市政务服务中心 2 楼北区 98-109 号公安综合窗口/凤台县凤 城大道凤台县公安局一楼出入境办证大厅/寿县南门外宾阳 大道中段寿县公安局一楼出入境办证大厅/淮南市田家庵区 洞山东路田家庵公安分局大门东侧/淮南市谢家集区平山路 谢家集公安分局大门东侧/淮南市田家庵区金家岭路淮舜公 安分局大门口/淮南市山南新区和悦大街 88 号政务中心G 座 2 楼出入境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9:00-12:00 1:30-5:00 实施主体:淮南市公安局入境管理局
监督方式:0554-6611063 咨询方式:0554-6611064
二 、受理条件
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或者单独申请签 注的,须具备下列事由之一并符合相应条件:(一)探亲。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 申请人的配偶、未满 18 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亲属 ”是 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 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随同申请 ”是指与 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外交部驻 香港或者澳门特派员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或者澳门联 络办公室工作人员、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或者澳门部队干 部的内地亲属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亲,另行规定。( 二) 商务。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 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
澳门。“企业机构 ”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 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 代表机构。 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 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并登记本企业机 构需申办多次商务签注的人员名单,各企业机构备案登记的 人数须根据企业机构的规模和纳税额确定。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公安厅(局)出入境管理局(总队)根据本地区实际 情况制定备案的具体办法,并对外公布。驾驶专用交通工具 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人员申请赴香港澳门商务签注
的具体办法,由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定,并对外公 布。(三)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 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四)个人旅游。开办个人赴港澳
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公安部规定条件的 非常住户口居民, 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五)逗 留。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 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 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 留的就业人员亲属。(六)其他。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 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 香港或者澳门;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 申请前往 澳门(香港)的。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其他说明 |
中华人民 共和国居 民身份证 |
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申请人提供 |
见表格 |
材料依据 根据相关办理 规定,需要提供 受理标准 原件真实合法 有效 |
四 、办理流程
1. 申请: 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窗 口 申请办理;2.受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窗口受理; 3.审批: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审批;4、制证 发证: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制证发证。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申请人本人是否要到场 |
本人需要到场 |
申请人是否要自己携带照片 |
需要到出入境大厅照相 |
办证缴费方式有几种 |
需刷银联卡 |
扫码查看
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咨询,互联网预审
办理地点:淮南市山南新区和悦大街市公安局北门出入境办 证大厅/凤台县凤城大道凤台县公安局一楼出入境办证大厅 /寿县南门外宾阳大道中段寿县公安局一楼出入境办证大厅 /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东路田家庵公安分局大门东侧/淮南 市谢家集区平山路谢家集公安分局大门东侧/淮南市田家庵 区金家岭路淮舜公安分局大门口/潘集区齐云路与珠江路交 叉口潘集区政务服务中心/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 88 号市 政务中心 G 座市政务服务中心 2 楼北区 98-109 号公安综合 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9:00-12:00 1:30-5:00 实施主体:淮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监督方式:0554-6611063 咨询方式:0554-6611064
二 、受理条件
大陆居民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依据不同事由须
具备相应条件:(一)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有 经营赴台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组织的赴台湾团队旅游。(二) 个人旅游:开放赴台湾个人旅游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 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三)探 亲:探望在台湾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亲属;尚未 取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留。( 四)定居: 经台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在台定居资格的大陆居民,申请赴 台湾定居。(五)应邀: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从事科技、文 化、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两岸事务性商谈、采 访。(六)商务: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进行考察、会议、谈 判、履约、培训等商务活动,参加或参观展览等经贸交流活 动。(七)学习:在教育部批准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学习的省 份参加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 在上述开放赴台就学省份且毕业于台湾主管部门承认学历 的大陆高校的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八)乘务:执行海 峡两岸航运任务。(九)其他:前往台湾就医、访友、处理 财产、奔丧、诉讼、从事渔业劳务等事务。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其他说明 |
中华人民 共和国居 民身份证 |
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申请人提 供 |
无 |
材料依据 根据相关办理规定,需 要提供 |
|
|
|
|
|
受理标准 证件合法真实有效 |
四 、办理流程
1. 申请: 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窗 口 申请办理;2.受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窗口受理; 3.审批: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审批;4、制证 发证: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制证发证。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本人是否要到现场? |
本人必须要到现场。 |
申请人是否携带照片? |
需要到出入境办证大厅拍照。 |
办证缴费方式有那几种? |
需要刷银联卡进行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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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综 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08:30-12:00 2:00-5:00
实施主体:法律援助中心 监督方式:0554-2795606 咨询方式:0554-3125572
二 、受理条件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 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 偿、赔偿金的;
(六)请求赔偿与交通、工伤、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污染、产品质量等相关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
(七)请求赔偿因高危作业造成损害的;
(八)请求赔偿因使用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 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
(九) 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
(十) 因见义勇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
(十一)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 害,主张民事权益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 外的事项作出补充规定。第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 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 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 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 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 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其他说明 |
中华人民 共和国居 民身份证 |
必要 |
电子件 1 份 |
政府部门 核发 |
1.原件合 法有效; 2.复印件 清晰,与 原件核对 无异。 |
材料依据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 例》第二十二条公民申 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以 下材料: (一)法律援助申请 |
|
|
|
|
|
表; (二)有效身份证明, 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 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乡(镇)人民政 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 经济困难证明; (四)与法律援助事项 相关的其他材料。填写 法律援助申请表确有困 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 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 有关机关工作人员予以 记录、代为填写法律援 助申请表。 受理标准 1.原件合法有效; 2.复印件清晰,与原件 核对无异。 |
四 、办理流程
当事人到法律援助中心大厅窗口咨询相关法律问题,由工作
人员或者值班律师解答。
|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能够得到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 些 |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 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 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 保障待遇的; |
|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 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 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 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 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第十二条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 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 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 |
|
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 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 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 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 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第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公民经济困难的标 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 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 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 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 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 困难标准执行 |
法律援助的对象有哪些?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视为“困难 ”申请 法律援助: 1.持有下岗证的当事人; 2.享受政府低保家庭成员; 3.持有残疾证的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 4、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武汉市城乡居民最 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5 倍的家庭成员; 5、从事不稳定低收入被雇佣的外来农民工。 |
法律援助对象的案由有哪些? |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立法精神,我国的法律援助对象是指具备获得 |
|
法律援助的资格条件并实际获得法律援助的人。 其中,所谓具备获得法律援助的资格条件是指要 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 请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 助; 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 律服务费用(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 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 二、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 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 助。 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 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 获得法律援助。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 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三、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四、经审查批准的法律援助申请人或符合条件、 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被告人、嫌疑人为受援 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受援人可以了解为其提 |
|
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受援人有事实证明 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适当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 更换承办人。 五、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项的解决而获得 较大利益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支付服务费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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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办理,其他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综 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8:30-12:00, 2:00-5:00 实施主体:毛集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方式:0554-8271727 咨询方式:0554-8273038
二 、受理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 60 周岁、累计缴费满 15 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 60 周岁,在国发〔2014〕 8 号文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 不用缴费, 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 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 15 年的,应逐年
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 15 年;距规定领取年 龄超过 15 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 15 年。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其他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 国居民身份证 |
必要 |
纸质(原 件 1 份, 复印件 1 份) |
申请人自备 |
1.原件合 法有效; 2.复印件 清晰,与 原件核对 无异。 |
材料依据 《关于印发城乡 居民基本养老保 险经办规程的通 知》(人社部发 〔2014〕23 号) 受理标准 1.原件合法有效; 2.复印件清晰,与 原件核对无异。 |
《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待 遇领取通知 表》 |
必要 |
纸质(原 件 1 份, 复印件 1 份) |
其他 |
1.原件合 法有效; 2.复印件 清晰,与 原件核对 无异。 |
材料依据 《关于印发城乡 居民基本养老保 险经办规程的通 知》(人社部发 〔2014〕23 号) 受理标准 |
|
|
|
|
|
申请人员在《通知 表》上签字、签章 或留指纹确认。 |
四 、办理流程
1.乡镇(街道)事务所按月通过信息系统查询生成下月到达 领取待遇年龄参保人员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 通知表》(以下简称《通知表》),交村(居)协办员通知 参保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或补缴手续。
2.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 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在《通 知表》上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村(居)协办员负责检 查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并于每月规定时限内将相 关材料一并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参保人员也可直接到 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社保机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3.乡镇(街道)事务所应审核参保人员的年龄、缴费等情况, 并将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上报县社保机构。
4.县社保机构应对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按有关规定进行疑似 重复领取待遇数据比对,确认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及政府规定的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等养老保障待遇后,为 参保人员核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养老金领取金 额,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对不符合 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县社保机构应通过乡镇(街道) 事务所和村(居)协办员告知其原因。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申请条件 |
年满 60 周岁,缴满 15 年人员 |
可以补缴吗? |
可以 |
年满 60 周岁的贫困 人口是否可以免补 缴? |
未脱贫人员不用补缴可以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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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其他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综 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8:30-12:00, 2:00-5:00 实施主体:毛集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方式:0554-8271727 咨询方式:0554-8273038
二 、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缴费档次、银行账号、特殊 参保群体类型、性别、 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 质、户籍所在地址等内容之一发生变更的。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 来源 |
填报须 知 |
其他说明 |
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变更 |
必要 |
纸质(原件 1 份,复印件 1 |
其他 |
1.原件 合法有 |
材料依据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 |
登记表 |
|
份) |
|
效;2. 复印件 清晰, 与原件 核对无 异。 |
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 程的通知》(人社部 发〔2014〕23 号) 受理标准 表单填写信息全面、 准确。 |
姓名、公民身份 号码、缴费档 次、银行账号、 特殊参保群体 类型、性别、民 族、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户籍 性质、户籍所在 地址等信息变 更证明或材料 |
必要 |
纸质(原件 1 份,复印件 1 份) |
申请 人自 备 |
1.原件 合法有 效;2. 复印件 清晰, 与原件 核对无 异。 |
材料依据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 程的通知》(人社部 发〔2014〕23 号) 受理标准 1.原件合法有效;2. 复印件清晰,与原件 核对无异。 |
中华人民共和 国居民身份证 |
必要 |
纸质(原件 1 份,复印件 1 份) |
申请 人自 备 |
1.原件 合法有 效;2. 复印件 清晰, 与原件 核对无 |
材料依据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 程的通知》(人社部 发〔2014〕23 号) 受理标准 表单填写信息全面、 |
|
|
|
|
异。 |
准确。 |
四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 印件到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城乡居 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以下简称《变更表》)。
2.村(居)协办员按规定时限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 乡镇(街道)事务所。参保人员本人也可到乡镇(街道)事 务所或县社保机构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乡镇(街道)事务所初审无误后,将变更信息及时录入信 息系统,在《变更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时限将 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县社保机构。
4.县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对信息系统中的变更登记信息进 行确认,在《变更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将有关材料归 档备案。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发生变更的人员,当地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步换发社会保障卡。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哪些人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 险? |
凡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 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身份证 |
可以代办吗? |
可以,代办人持有本人和办理人身份证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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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咨询,其他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综 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8:30-12:00, 2:00-5:00 实施主体:毛集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方式:0554-8271727 咨询方式:0554-8273038
二 、受理条件 当地参保人员。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 来源 |
填报须知 |
其他说明 |
身份证或社保 卡 |
必要 |
纸质(原件 1 份) |
申请 人自 备 |
1.原件合 法有效;2. 复印件清 晰,与原件 核对无异。 |
材料依据 法定依据 受理标准 核对身份无误。 |
四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员到户籍地县社保机构、乡镇(街道)事务所, 提出申请。或在网上注册登录,直接查询打印;或持身份证 或社保卡在自主服务机上自主打印。
(二)经办人员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
(三)审核通过后,现场打印个人权益记录。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外地参保可以打印吗? |
不可以 |
是否可以代办? |
可以,持双方身份证 |
一个月能打印几次? |
原则上每月打印限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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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其他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综 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8:30-12:00, 2:00-5:00 实施主体:毛集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方式:0554-8272007 咨询方式:0554-5393688
二 、受理条件
参保非个人到其社会保险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其他说明 |
中华人民 共和国居 民身份证 |
必要 |
纸质(原 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1.原件合 法有效; 2.复印件 清晰,与 |
材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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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核对 无异。 |
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 权查询缴费记 录、个人权益记录……。第 七十四条:……用人单位和 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 和享受社会 保险待遇记录……。 2.《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令第 14 号)第十四条: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 应当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 单位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 益记录查询程序,界定可供 查询的内容,通过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网点 、自助终端或者电话、网站 等方式提供查询服务。 受理标准 身份证原件 |
四 、办理流程
(一)受理:省社保中心服务大厅受理网上申请。
(二)审核: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对于审核不符合的, 退回材料并告知不予办理的原因。
(三)办理:审核通过后,准予申请人员查询打印。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有哪些获取方式? |
1.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自助查询 机处查询打印 2.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打印 |
需携带什么材料到现场办 |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即可 |
理? |
|
网上打印的盖章吗? |
网上打印的是印社保公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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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综 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8:30-12:00 2:00-5:00 实施主体:毛集实验区焦岗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监督方式:0554-2311972 咨询方式:0554-2311987
二 、受理条件
年满 80 周岁的老年人,户籍在本区县。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其他说明 |
高龄津贴 申请表 |
必要 |
纸质(原 件 1 份, 复印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无 |
材料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养老 服务体系建设的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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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皖政〔2011〕 20 号):(六)适时 建立并逐步完善全 省高龄老人津贴制 度,重点对 80 岁以 上老人发放高龄津 贴,鼓励有条件的地 方提高标准、扩大范 围。建立并完善政府 为低收入老人购买 服务机制。 受理标准 真实有效 |
银行开户 卡(折) |
必要 |
纸质(原 件 1 份, 复印件 1 份) |
申请人自 备 |
无 |
材料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养老 服务体系建设的决 定》(皖政〔2011〕 20 号):(六)适时 建立并逐步完善全 省高龄老人津贴制 度,重点对 80 岁以 上老人发放高龄津 |
|
|
|
|
|
贴,鼓励有条件的地 方提高标准、扩大范 围。建立并完善政府 为低收入老人购买 服务机制。 受理标准 真实有效 |
四 、办理流程
1. 申请: 申请人向村级提交申请材料,村级初步核实,并将 核实后的材料转报乡镇
2.受理:核实村级上报的材料
3.办结:对符合要求的,上报县级民政部门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申请流程有哪些? |
1.年满 80 岁的老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折)等复印 件各两份、两张一寸近期的免冠照到户籍所在村 (居)民委员会申请。这主要是为了确认老人还健 在,防止他人冒领的情况发生。 2.如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持申请人身份证及户 口簿原件, 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 户口簿、银行 |
|
卡(折)等复印件各两份、两张一寸近期的免冠照 前往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申请。 3.已经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跨年龄段(80 岁-89 岁 为一个年龄段,90 岁-99 岁为一个年龄段,100 岁 及以上为一个年龄段。)的则需要重新申请。 |
申请条件? |
具有城市户籍居民,年龄在 8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
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1.户口本(查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2.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1 份); 3.填写《市高龄老年人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可在社会事务部现在领取,也可网上下载); 5、银行开户存折复印件; 6、近期一张 1 寸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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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咨询
办理地点: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 88 号市政务中心 G 座 市政务服务中心 2 楼南区 143-161 号人社综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9:00-12:00 1:30-5:00 实施主体:淮南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
监督方式:0554-6649360 咨询方式:0554-6673291
二 、受理条件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经认定为工亡的,符合法律规定的供养 亲属。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其他说明 |
《工亡职工供养 亲属登记表》 |
必要 |
纸质(原件 1 份) |
申请人 |
无 |
材料依据 法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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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标准 无 |
与工亡职工关系 证明 |
必要 |
纸质(原件 1 份) |
申请人 |
无 |
材料依据 法定依据 受理标准 无 |
依靠工亡职工生 前提供主要生活 来源的证明 |
必要 |
纸质(原件 1 份) |
申请人 |
无 |
材料依据 法定依据 受理标准 无 |
孤儿、孤寡老人 提供民政部门相 关证明 |
必要 |
纸质(原件 1 份) |
申请人 |
无 |
材料依据 法定依据 受理标准 无 |
四 、办理流程
(一) 申请人员填写材料,报工伤保险待遇审核结算科审核
(二) 申请人将审核好的材料报窗口扫描办理
(三)审核岗办理核发工伤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抚恤金待遇 |
未就业或参军的,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生活来源的可以享受。 |
抚恤金待遇 |
工亡职工的父亲年满 60 周岁,母亲年满 55 周岁,没有养老金及 其他经济收入,主要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生活来源的,可以享 受抚恤金待遇。 |
抚恤金待遇 |
子女年满 18 周岁后如果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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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继续享受抚恤金待遇,否则不在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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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咨询,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康泰路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综 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8:30-12:00 2:00-5:00 实施主体: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民政局
监督方式:0554-8272755 咨询方式:0554-8272511
二 、受理条件
受民政部门各类救助的城乡困难群众、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 助金的优抚对象、 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以及经公安机关 确认的无名尸体。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 名称 |
必要 性 |
规格 份数 |
材料 来源 |
填报须知 |
其他说明 |
中 华 人 民 |
必要 |
电 子 件 1 |
申 请 人 自 |
无 |
材料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进一 |
共 和 国 居 民 身 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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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
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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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 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 号):四、完善促进殡葬事业发展配 套政策 (二)保障困难群众基本需 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殡葬服 务收费标准时,对享受民政部门各类 救助的城乡困难群众、领取国家定期 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自然灾害导 致的死亡人员以及经公安机关确认 的无名尸体,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 定基本服务收费减免政策及政府补 偿办法,报请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此基础上,研究 制定面向辖区所有居民的基本殡葬 服务费用免除标准及政府补偿办法, 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 殡葬救助保障体系。 受理标准 真实有效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居 |
必要 |
电 子 件 1 份 |
申 请 人 自 备 |
无 |
材料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进一 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 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 |
民 户 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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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四、完善促进殡葬事业发展配 套政策 (二)保障困难群众基本需 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殡葬服 务收费标准时,对享受民政部门各类 救助的城乡困难群众、领取国家定期 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自然灾害导 致的死亡人员以及经公安机关确认 的无名尸体,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 定基本服务收费减免政策及政府补 偿办法,报请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此基础上,研究 制定面向辖区所有居民的基本殡葬 服务费用免除标准及政府补偿办法, 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 殡葬救助保障体系。 受理标准 真实有效 |
困 难 群 众 减 免 基 本 殡 葬 服 务 |
必要 |
纸 质 (原件 2 份, 复 印 件 2 份) |
申 请 人 自 备 |
无 |
材料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进一 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 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 号):四、完善促进殡葬事业发展配 套政策 (二)保障困难群众基本需 |
费 用 审 批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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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殡葬服 务收费标准时,对享受民政部门各类 救助的城乡困难群众、领取国家定期 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自然灾害导 致的死亡人员以及经公安机关确认 的无名尸体,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 定基本服务收费减免政策及政府补 偿办法,报请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此基础上,研究 制定面向辖区所有居民的基本殡葬 服务费用免除标准及政府补偿办法, 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 殡葬救助保障体系。 受理标准 真实有效 |
四 、办理流程
1. 申请: 申请人向村级提交申请材料,村级对申请材料转报 乡镇
2.受理:所在乡镇和街道核实身份,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 民政部门
3.审查:县级民政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4.办结:县级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群体实施殡葬救助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详细办理地址 |
安徽省淮南市毛集实验区焦岗湖大道 66 号区政府 119 室 |
申请办理前,是否 可以进行电话咨 询? |
可以,咨询电话 0554-8272511,可以咨询后准备相关材料 再来申办。 |
节假日可以办理 吗?具体工作时间 |
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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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其他
办理地点:淮南市毛集实验区毛集镇毛集社区为民服务中心 综合窗 口
办理时间:工作 日 8:00-12:00 2:30-5:30 实施主体:毛集社区
监督方式:0554-8270696 咨询方式:13855464519
二 、受理条件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
三 、 申请材料
材料名 |
必要 |
规格 |
材料来 |
填报须 |
其他说明 |
称 |
性 |
份数 |
源 |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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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居 民身份 证 |
必要 |
纸质 (原件 2 份, 复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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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材料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二 十五条:公民死亡的,由户主、亲 属、抚养人或社区、村(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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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2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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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死者家属)持死亡人员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以下材料之 一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死亡登记,注销户口:(五)非正 常死亡的,需提交公安司法部门出 具的死亡证明。 受理标准 1.原件合法有效;2.复印件清晰, 与原件核对无异。 |
四 、办理流程
接收相关证明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
2.本人书面申请书 3.一卡通账号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审查相关证明材料
上报至上级民政部门审核
五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
解答 |
什么时间能够办理? |
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 |
需要多久能够办完? |
1 个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13855464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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