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集实验区管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3 11:39信息来源:区管委办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镇人民政府,区管委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让社会公众更好地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应,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经区管委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解读范围

(一)以区管委或区管委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二)区管委部门、直属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三)区管委及区管委办公室,各镇、区管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广泛知晓的其他重要政策性文件。

二、解读内容

全面、准确地表述文件的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落实措施、办事指引、新旧政策差异等,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要进行重点解读。要注重政策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避免“误读”,解读语言要通俗易懂,浅显明白。

三、解读形式

统筹运用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电视台专栏、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印制宣传材料等解读形式,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和新媒体,以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区管委门户网站、广播电视台要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及时更新解读内容。

四、解读主体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以区管委或区管委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多部门共同起草的文件,由牵头部门负责解读;区管委各部门印发或联合印发的政策文件,由各部门自行解读。

五、解读流程

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应当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政策文件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应将政策解读文件公布在政府网站。

(一)区管委、区管委办公室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流程。以区管委、区管委办公室名义制定的重要政策文件,或者拟由部门自行印发、需报区管委同意的重要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在报审政策文件时,应当将经本部门领导审定的解读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报送。对没有解读材料的,区管委办公室将不予收文,不予办理。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经区管委领导审签后,由区管委办公室统一在区管委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

(二)各镇、区管委各部门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流程。各镇、区管委各部门确定以本部门名义印发重要政策文件的,应当将解读材料一并报镇或部门领导审签。政策文件正式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应将政策解读文件公布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

六、解读回应

各镇、区管委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积极关注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公开后的社会舆情,认真研判,主动跟进,及时回应,引导舆论,防止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被误读误解,造成负面影响。

七、保障措施

各镇、区管委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长效机制,组建专家队伍,加强政策文件起草人员和解读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督查、指导并将政策解读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之中。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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