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风情文化园物业违反前期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合同,不进行卫生打扫。
来信人: 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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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2024-06-17 10:43 | 办理时间:2024-06-19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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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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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投诉
|浏览:2940
本人居住于淮河风情文化园东区,本人发现最近一段时间物业都不打扫楼道和外部垃圾,路灯还有人在拆除 其不打扫的行为,和拆除路灯行为,严重违反管理规章制度与合同约定,请求有关部门对其进行从重处罚,请求有关部门勒令物业完善(本人手机有图片证据证明物业不打扫)
回复
回复时间:2024-06-19 14:41
答复单位:毛集实验区建发局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您的信件将按一定程序转交责任单位办理,请您耐心等待责任单位回复。感谢您的留言!
已督促物业在未完成交接期间做好卫生清理工作,不得将后安装的太阳能路灯进行拆除,待新物业进驻后做好相应交接工作。小区业主部分不愿意缴纳物业费,欠缴物业费较多,导致物业经营运转困难,现物业公司已递交退场申请,待办理好交接手续后予以退出。
毛集实验区建发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