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毛集实验区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2 11:01点击数:作者:经贸招商局来源:经贸招商局

毛管办〔2018〕23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管委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管委同意,现将《2018年毛集实验区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6月14日

 

 

2018年毛集实验区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明确年度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目标任务,确保任务落实,现根据安徽省《2018年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实施办法》、《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淮府〔2018〕32号)以及《2018年淮南市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实施办法》(淮商〔2018〕150号)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契机,坚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向,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按照“资源整合、体系健全、功能完善、服务规范”工作思路,推进我区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中心和乡村电商服务网点(以下简称“两中心、一站点”)建设和巩固提升,增强农村产品上行服务能力,促进农村产品网销上行,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

    二、年度任务

2018年,完成市下达我区所有贫困村、行蓄洪区行政村21个乡村电商服务网点全覆盖规范化建设任务(见附件1),继续推进 “两中心、一站点”全覆盖巩固提升。

三、实施内容

(一)区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综合信息、业务咨询、营销策划、人员培训、创业孵化、视觉文创等综合服务。加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返乡创业青年和建档立卡贫困户、镇政府和村(居)两委工作人员等电商培训服务,推进农村电商品牌建设,提升电商公共服务实效。

(二)区级电商物流配送中心。推动农村快递资源集中整合,健全区域电商物流配送网络,努力提升农村快递服务能力,降低农村快递投送成本。

(三)乡村电商服务网点。加强农村电商综合便民服务,推进贫困村和行蓄洪区行政村乡村电商服务网点建设,引导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和“一网多用”,鼓励与就业扶贫驿站、农村快递公共服务点、惠农金融服务室等乡村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四、资金筹集

各镇要认真做好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运营和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给予申报市、区政策支持资金。在2018年8月31日前建成并通过市级验收的,除给予申报市级奖补资金0.5万元支持外,同时给予每个站点0.5万元的管护费用补助;2018年10月31日前建成并通过验收的村级服务站点,给予申报市级奖补资金0.2万元,区里不再进行任何补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办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的,除享受上述政策外,还将按照《关于印发毛集实验区产业扶贫资金补贴方案的通知》(毛管办〔2017〕34号)文件精神,给予补助0.6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镇人民政府作为直接责任主体,要把农村电商全覆盖建设和巩固提升工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安排专人抓好落实。

(二)强化督查考核。区绩效办要把农村电商全覆盖建设和巩固提升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区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督查调度,对工作滞后、进展缓慢的,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三)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农村电商全覆盖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和网络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农村电商发展和全覆盖建设的积极成效、典型经验和政策举措,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2018年毛集实验区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目标任

务分解表

2.乡村电商服务网点建设规范

 

 

附件1

2018年毛集实验区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目标

任务分解表

 

载体

村级服务站点

完成时间

备注

贫困村

行蓄湖区

行政村

毛集镇

11

9月底

梁庵

山拐

张王

河口、何台、胡台、董岗、后拐、大郢、刘岗、大桥、

夏集镇

2

9月底

路岗

尹余

焦岗湖镇

3

9月底

焦岗

孙台

新建

塘沿、元新、曹集、史集、胡集村

合计

21

 

8

13

 

附件2

乡村电商服务网点建设规范

 

(一)运营机构:乡村电商服务站点采取市场化方式运营,“谁建设、谁管理”,接受政府监管。

(二)办公场所与设施

统一标识:可使用和挂牌“安徽省XX县(市、区)XX乡(镇)XX村(区、社区、居委会)电子商务服务站”。

选址要求:须有固定经营场所,交通便捷、物流畅通、通信和宽带网络覆盖。独立设置的站点服务区域实际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办公设备:配备能满足代购代销、代寄代发、上网服务等服务功能的计算机、电视机、货架、桌椅、展示牌(项目说明牌、服务项目牌、服务流程牌、规章制度牌等)。

(三)服务人员:站点应至少配备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操作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各项服务功能;应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培训。

(四)覆盖率:乡村电商服务网点行政村覆盖率100%。

(五)服务功能和要求

1.商品代购:协助村民开展网上购物,提供网购代购、提货通知、办理退换货等服务,协助处理购物过程中产品的纠纷问题。月网购代购、缴费充值、代订票务等不少于500元。

2.产品代销:梳理挖掘当地特色农村产品信息,协助村民网上销售,或对接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帮助销售。

3.物流快递:有货品收寄、自提、寄存、收发等服务功能。

4.便民服务:可提供水、电、宽带、话费等生活网上缴费和车票、酒店预订等便民服务。

5.业务宣传:向村民宣传服务站功能,电子商务政策法规和行业、政务、农情等资讯,普及电子商务知识等。

6.信息上报: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需要及时提供相关业务信息和数据。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