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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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司法局是区管委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组织实施。
  2、管理和指导全区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及公证和公证业务活动,综合管理全区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
  3、承办全区法律援助事项,负责指导、协调本区法律服务机构开展法律援助,接受“12348”义务法律咨询电话。
  4、管理和指导全区人民调解组织、镇乡(街道)法律服务所、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的工作,参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制订全区的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法制宣传。
  6、管理和指导全区归正人员(指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7、组织实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进修。
  8、承办区工委、区管委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司法局2006年工作总结和2007年工作计划
·毛集实验区2006年法律服务进社区实施方案
·毛集实验区2006年度政法综治工作总结及2007年工作计划
·锐意进取保稳定 与时俱进抓综治
·深化依法治区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毛集实验区深入扎实地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总结
·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推进依法治区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毛集实验区“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区工作纲要(草案)
·毛集实验区2006年第三季度社会治安形势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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